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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蕻娟:以行动诠释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情怀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春至云岭

  万象更新

  年度法治盛会

  “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

  再次在焕发勃勃生机的美好时节

  如约而至

  近日

  经保山市检察院推荐

  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蕻娟

  进入2021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候选人推荐展示环节

  

  她有哪些感人至深的瞬间值得铭记?

  一起来看看吧!

  

  李蕻娟

  保山市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李蕻娟是毒品案件检察业务骨干,是一位忠于职守、勤于奉献,在平凡岗位上一步步走向成熟的女检察官。2020年6月,李蕻娟被国家禁毒委员会表彰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获此表彰的个人;2021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2021年7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

  2021年6月,李蕻娟办理的3件毒品案件入选云南省检察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预防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李蕻娟共承办案件300余件,无超期办案现象,无无罪判决案件。近两年来,承办万克以上特大毒品案件达50件123人。在办案时,她始终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全身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精心审查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疑点,用“工匠精神”雕琢公平正义。“办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需要不断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能力、出庭公诉指控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

  “既然当了检察官,就要认真履职,要对得起这身检察蓝。”李蕻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主动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时时事事起着模范带头作用。她清正廉洁、赤胆忠心,时刻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时刻牢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从检15年,她从未办理过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职业信仰、职业精神和职业情怀。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s/202203/t20220321_3591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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