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商务厅党组(以下简称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强化政治担当,树牢政治标准,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为深入实施“一号开放工程”、全力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提高站位,严肃对待巡视整改。厅党组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24个问题诚恳接受、全盘认账。厅系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动员部署会,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上来。按要求及时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和检视剖析,形成上下一心抓整改的浓厚氛围。二是定实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和省委“新春第一会”等精神,及时充实相关问题整改举措,优化调整整改时限,针对具体问题深入一线调研90余次,确保每一条措施表述准确、操作可行。三是落实动作,确保问题按时销号。始终坚持“挂图作战”,加强协同配合,制定每个问题销号提请单和月度进展通报表,落实责任处室、分管领导、厅党组三级审核把关责任,对3家厅属事业单位涉及的财务问题开展第三方审计,对8家下属单位开展延伸式廉政检视,及时研究整改阶段成果,确保所有问题按时销号归零。四是举一反三,制度“篱笆”不断扎紧。厅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抓长效相结合,累计出台完善政策、制度和机制24个,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在巡视整改中,重新认定职级及任职起算时间1人,对1人中共党员身份进行查核认定,教育提醒22人次,建立完善制度24项,清退款项135.5万元。
一、关于“在‘两稳一促’成效与高质量发展目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开展重大问题前瞻性研究,着力打造“一号开放工程”标志性成果。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重要论述,自觉对表对标。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印发《2024年省商务厅调研课题目录》,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推进《全面建设改革开放强省的重大问题研究》《共同富裕背景下促进品质消费公平共享的机制研究》等重点课题研究。三是明确攻坚目标任务举措。研究制定2024年“3+10”专班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清单,“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标志性成果、标志性项目、标志性改革措施清单。围绕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海外仓、民营经济总部高地等目标,提出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办好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等具体工作举措及配套指标。四是强化体系推进。积极部署“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和全球大招商行动,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1842个团组赴境外参展洽谈,达成意向订单超1300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3.5%、28%。今年以来累计组织192个团组赴境外开展招商,举办境内外投促活动727场。
(二)加大电商主体引培力度,发挥电商优势作用,推进电商新业态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集成政策支持。出台实施《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把行业龙头型、旗舰型电商企业招引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二是加强市场合作。实施“浙江品牌天猫店”行动,2023年度新增入驻天猫品牌超万家,增长20%。三是全面推进“电商+产业带”发展。至5月底,累计开展各类招商推介会、资源对接会等活动300余场。四是加大电商人才培养。联动各地举办直播电商大赛、“之江创客”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各类电商人才培训,西南赛区、海外赛区活动已成功举办。五是支持内容电商、生活服务电商等电商新业态发展。实施数字消费创新引领攻坚行动,组织电商新业态企业参与“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省级财政支持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今年1-6月,全省网络零售同比增长9.4%,高于广东、北京等省市;通过海关监管平台跨境电商进出口1313.4亿元,同比增长10.2%,高于整体外贸出口2.4个百分点。
(三)推动消费结构优化,挖掘消费增长潜力,丰富多层次多领域促消费手段。一是聚力推动消费市场提质扩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印发《2024浙江消费促进年行动方案》,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筹措百亿元资金助力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明确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全国首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在我省发放。紧紧围绕提振大宗消费,2023年全省举办汽车促消费巡展11场,带动汽车销售达4484.5亿元,同比增长4.2%。二是全力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打造共性平台、优化公共服务等,开展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积极先行先试,累计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827家、产业基地84个,覆盖90%县(市、区)。三是持续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萧山区等15个试点县(市、区)入选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推动新建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集散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等基础商业设施,县域商业呈现出大型商业综合服务中心、大中型超市、连锁便利店和偏远山乡“供富大篷车”高中低搭配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已认定培育试点县(市、区)57个、县域商业龙头企业19家;推进建设项目300多个,拉动社会投资200多亿元。
二、关于“发挥自贸区等开放平台引领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自贸区平台功能,创新引领发展质量,努力提升自贸区开放集成。省商务厅联合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推进贸易无纸化等工作,大力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开展集成性制度创新评选。2024年1-8月,浙江自贸试验区新设立企业22965户,占全省6.7%,进出口总额6658.2亿元,占全省19.1%,自贸试验区所在四地市常住外国人数环比增长1.6%。
(二)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加强数字贸易标准制定,推动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建设。一是精心举办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按照部省工作部署,9月25至29日第三届数贸会成功举办,1546家企业线下参展,3万余名专业客商采购洽谈,超20万人次观展,在参展企业、专业客商、展览面积、参观人数和展会成果上实现了“五个翻番”。二是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加快首批8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浙江省数字贸易示范区管理办法》。牵头编制《数字交付贸易行业分类与代码》获批成为全国首个通过立项的数字贸易行业标准。组织实施2024年度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遴选确定20个项目予以培育。推动数字服务贸易纳入2024年“一号开放工程”指标体系。积极推进数字服务贸易发展,2024年1-8月,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5561.6亿元,同比增长12.9%。
三、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省域立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省级开展集团、品牌企业预付卡“双随机”抽查检查。探索政校合作,指导各地分别出台进一步完善预付卡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二是巩固数字化治理。建设省级预付卡监管平台,统一接口标准,开放信息对接,推动建立单用途预付卡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预警预防。三是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省域立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召开由省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商务厅等部门参加的立法协调会,推动省域立法早日出台。
(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基层商务部门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管。全面做好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底数摸排,进行数据对比,摸清实际开展成品油业务企业,建立批发仓储企业“一企一台账”。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赴各地开展成品油流通行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督查,指导各地开展“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行业巡视整改督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按照职能,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检查各地加油站安全生产情况,配合开展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牵头完成全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杭州、嘉兴、金华、衢州等地开展成品油管理的重点检查。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与党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厅系统党员干部党纪学习培训班,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厅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和分管领域讲授纪律党课。结合主题党日、“一月一警示”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条例》学习和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积极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数字化改革。推动开发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成品油监管大数据监督试点,完善数智商务清廉板块建设。三是突出关键时段的廉政检查。在春节、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厅机关纪委下发廉政提醒,对节日违规吃喝、违规收礼、铺张浪费等进行明查暗访。
(二)压实招投标管理责任,健全厅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采购项目监督。一是全面复盘自查。对2020年以来厅本级903个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起底,重点围绕采购项目是否拆分招标、是否先委托实施后招标等方面开展自查,对涉及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的相关责任处室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二是健全制度办法。修订完善《浙江省商务厅采购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五、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管理下属单位。召开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第二十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布置年度党建、纪检工作任务,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个处室和7个下属单位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月下旬,开展了对8个下属单位(企业)专项廉政检视,深入查找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二)建立健全下属单位管理制度。根据国有企业薪酬福利制度规定,规范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照《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对厅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监管的暂行办法》,指导省国际经济博览中心加强对下属出资企业的监管。
(三)严格规范退休返聘人员管理。一是厅下属企业严格执行退休返聘制度。认真学习《浙江省省属企业“银龄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以来远大公司1名退休返聘人员的待遇薪酬进行逐年核对后的高于正常部分,1名退休返聘协会的公司高管所获薪酬均上缴至“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二是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指导下属企业充分调研,进一步规范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管理规定。
(四)围绕核心指标开展展会绩效评估。为进一步落实2023年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展会管理办法,对相关展会公司开展了“回头看”检查。同时,召开全省展会公司会议,对展会预拨、清算、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进行培训规范。目前,各展会公司已落实整改要求。完善《浙江省商务展会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展会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围绕展会核心指标开展绩效评估,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等多维度进行管理和评价,实现规范办展。
六、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及民非组织监管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专项整治覆盖。将厅主管的14家民营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整治范围,下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对厅属社会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之前审计中发现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要求1家单位注销,已进入税务清算。2家单位更换负责人,已完成变更。召开整改专题会议,通报情况,解读政策。研究出台《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商务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二)全面梳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第三方专项审计,规范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印发《浙江省商务厅采购管理办法》,全面梳理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修订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智库研究课题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加强自贸区课题管理。
(三)加强违规兼职取酬排查,督促重点人员整改退回前期违规兼职薪酬。厅行业党委向下属商协会下发廉政风险提示单。召开会议再次要求各协会严格遵守相关领导干部兼职规定,并专门下发文件开展问题自查,现已完成一遍排查,杜绝违规兼职和取酬问题发生。对省委巡视指出的个别人员违规取酬问题,厅行业党委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抄告当事人所在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当事人原单位和所在商会与其谈话并严肃批评,解除其职务。分管厅领导赴当事人所在商会,对商会领导进行约谈。当事人已分批交回违规兼职薪酬至商会帐户。
七、关于“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建设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厅党组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原因和教训,对相关责任处室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今年以来,厅党组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省商务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全面按要求完成资金拨付。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对厅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健全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机制,组织相关专题培训2次,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三)建章立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修订《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管理,提高机关效能。针对“借调人员过频过多”的问题,开展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将不符合借调人员清退。制定印发《浙江省商务厅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对借调人员基本条件、接收程序、日常管理、工作纪律等进行规范,明确借调比例。落实厅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从严审核编外人员申请事项。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处室人员配备。
(二)规范程序,提升选人用人质量。深刻剖析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考核结果和职级重新认定,做好工资档次修正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规定的程序要求,认真执行“凡提四必”。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干部人事制度。厅人事处定期开展政策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人事政策一季一讲”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三)从严管理,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针对“个别干部履历核查不到位”的问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核查事实,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相关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厅机关党委会同人事处建立入党材料联审机制,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程,严把入口关,严格新进干部档案审查。开展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全面复核,对存在问题做到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下一步,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坚决扛起“五为”担当,积极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商务机关,为全面实施“一号开放工程”、创新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特别是商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引商务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发展商务领域新质生产力,努力在“两个先行”中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委“五张责任清单”和厅党组“六张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巡视整改以来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机制作用,紧盯商务领域政策制定、审批监管、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风险点,坚决落实“三重一大”流程,有效垒起风险防控“篱笆”和“后墙”。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省委巡视整改成效。加强深化巩固阶段的过程监督,对于绩效目标整改类问题,坚持月晾晒季评比,防止大起大落;对于面上整改类问题,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回头查”,防止问题反弹变异;对于制度健全类问题,坚持对标制度机制看落实,加强全过程监督;对于需要常抓不懈的问题,列入厅党组重点工作,真正抓好持续贯彻落实。四是进一步厚植“五为”担当的高质量发展土壤。严格落实选贤任能机制,牢固树立用人导向。持续打好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组合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加强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良性互动,持续深化巩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勤廉并举的新型政商关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胡兴远(电话0571-87051145);张嘉琪(电话0571-87051147)。邮政信箱:杭州市延安路468号;电子邮箱:swxs2023.swt@zj.gov.cn。
中共浙江省商务厅党组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1/t20241125_230605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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