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监督 > 正文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合法程序,拒绝公民参与旁听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本网讯】本单位中级法制调研员刘京峰(全国)于2023年12月15日9:00,参加(2023)辽1122行初33号孟令臣诉盘山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补偿一案参加旁听,本案主审法官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旁听。

  主审法官吕洪娜说,媒体参加旁听必须到市委宣传部报到和上级法院审批才能发旁听证,获得参加旁听的权利。

  刘京峰依次联系盘山县法院监察室、盘山县法院信访接待室,未果,火速来到盘山县检察院接待室,检察院建议继续联系县市两级法院监察室。多次拨打盘锦市人民法院监察室工作电话、盘山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工作电话、盘山市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电话,无人接听数十次后得到了盘山市人民法院监察室的回电,目前正在沟通,还在等待处理当中。

  在联系各单位开旁听证的同时,我们不禁也向公众发出疑问:

  第一、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需要宣传部开具旁听证,宣传部的职能范围是否有开具旁听证?

  第二、公开审理的案件,作为公民都可以申请旁听。盘山县法院的规定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关于该事件的进展本网持续报道

本网编辑部

2023年12月15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