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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车减负” “为马赋能” 常德开展村(社区)“十减”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04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常德市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及常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为车减负”和“为马赋能”双向发力,在全市村(社区)先行开展“十减”行动,切实把村(社区)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一是减标牌。全市2263个村(社区)严格按照上级最新挂牌指导目录全面清理规范到位,超出目录的牌子和原可由市、县自行确定挂牌的2块牌子一律取消,中心工作、临时工作在村(社区)一律不挂牌。

  二是减证明。村(社区)不再出具死亡证明、出生证明等36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同时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减微信工作群。对面向村(社区)干部建立的微信工作群开展清理整治,原则上只保留对上联络、村(社区)本级、片组邻“三长制”、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临时联络等4类微信工作群,临时联络群在工作结束后需及时解散。

  四是减拍照上传。暂停摊派给村(社区)、不属于村(社区)干部职责范围内的拍照上传任务,待省、市出台村级组织工作事项清单后再对照取消。

  五是减坐班时间。调整优化村(社区)干部坐班制度,工作日村(社区)一般安排1名干部在党群服务中心坐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办理服务事项,其余干部入户走访、上门服务、代办事务,坚决防止村级组织“机关化”,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是减会议。市、县两级相关单位一般不得召开要求村(社区)干部参加的会议,探索实行村(社区)“无会周”制度,“无会周”期间乡镇(街道)一般不得召集村(社区)干部开会。

  七是减报表材料。市、县两级相关单位一般不得越过所在乡镇(街道),直接要求村(社区)报送表格、材料。确需下级报送与村(社区)相关的表格、材料的,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且必须预留充足时间,坚决杜绝“朝发夕收”。

  八是减“督检考”事项。在省、市出台对村级组织开展“督检考”事项目录之前,市、县两级相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对村级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督检考”。

  九是减政务APP。原则上市、县两级相关单位不得新开发与村(社区)相关的政务APP;现有政务APP中,凡是加重村(社区)负担、使用率低或实效不明显的一律取消;确有工作需要,但功能不够完善的,一律暂停推广。

  十是减签到打卡。原则上不得要求村(社区)干部在党群服务中心签到打卡,已实行的村(社区)一律取消。暂停驻村干部网上签到打卡,由县市区驻村办、后盾单位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监督管理,每月及时公示考勤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4/03/14505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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