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斌一审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3月13日上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60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滥用职权造成的利息损失778.67786万元,依法返还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被告人高斌利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区委书记、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六安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变更土地性质、申请贷款、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00万元。此外,2012年,被告人高斌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区委书记期间,违反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决定将裕安区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无偿借与他人使用,造成财政资金利息损失778.6778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规决定将财政资金借与他人使用,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其身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法院判决后,高斌当庭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通讯员林建敏)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173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