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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十年——走基层,话检察,看变化】之六走进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打造培育优秀案例的“摇篮”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在检察案例体系中,指导性案例是“精品中的精品”,更是最鲜活生动的法治教科书。

  

  2021年3月,最高检发布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牛某等人诈骗案入选,继2020年6月罪犯康某假释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后,这是金水区检察院在实现河南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零突破”后的又一次惊喜,也叫响了金水区检察院培育优秀案例的“金字招牌”。

  

  好运气的背后,总是持之以恒的努力。几年来,金水区检察院在培育检察指导性案例上下足了功夫。那么这个基层检察院培育和运用优秀案例有何奥秘?近日,省检察院“非凡十年——走基层,话检察,看变化”采访团前往该院,探寻这块“金字招牌”背后的故事。

  

  “没想到我的人生就这样改变了”

  2018年10月,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案例指导制度。同年7月,金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假释监督案开庭审理,这也是河南检察机关首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案件。

  

  “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对未成年罪犯来说,刑罚执行阶段也许就是人生重塑的开始。从发现案件线索之初,我们就是朝着办成典型案例、发挥指导作用来做的。”回忆4年多前办理的这起案件,金水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孟剑至今仍感慨良多,直言办好典型案例对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能力是很大的考验。

  

  小康(化名)是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服刑人员,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两年来,他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被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假释。

  

  收到假释提请后,张孟剑和同事去了小康的家庭、学校、居住地走访调查,结合未成年罪犯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对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帮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他们家邻居村民挨个聊了聊,大家都愿意参与帮教。”

  

  在提出监护人到庭的想法时,张孟剑还征求了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将未成年人罪犯父母到庭制度引入假释案件审理中,既能充分保障监护人的知情权,展现假释制度的优势,也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邸瑛琪的建议,在张孟剑心中产生了共鸣。

  

  “从没想过能有机会,这么全面地了解孩子的改造情况和法律知识,我们从内心里感到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更教会我们怎样依法去帮助教育孩子,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2018年7月27日,康某假释案件开庭审理,与以往假释案件的庭审不同,百余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到场旁听,小康的父母当天以服刑人员监护人的身份参加庭审活动。

  

  最终,合议庭当庭对康某作出予以假释裁决。这是郑州市检察院、郑州市中级法院、金水区检察院协同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实行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庭审监护人到庭制度的首次实践,在全国范围内这项制度也是第一次尝试。

  

  “这个孩子在原来学校还是班长,学习成绩不错,狱中也没有停止学习,希望能帮他创造更多学习机会和人生际遇”。拿着假释裁定,张孟剑和同事陪小康一家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没想到我的人生就这样改变了,记得那时候张检察官还送了我好几套高考复习题,现在我还常给他打电话聊聊近况”。2019年,小康如愿考上了省内一所本科院校,圆了大学梦。

  

  两年来,金水区检察院在刑事执行监督精准发力,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全面筛查1990年以来的案件8000余件,纠正违规违法减刑、暂予监外执行12件。向监管场所制发检察建议15件,全部被采纳。利用社区矫正智慧检察系统,强化日常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0份,纠正脱管、漏管32人。

  

  案例是检察业务工作的镜子。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这一“破冰”之举,给予基层检察工作的正能量更是“肉眼可见”地产生着。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5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其中金水区检察院有2件入选。

  

  持续打造“匠心工程”

  还是在2018年的夏天,检察日报社组织的“40年光荣与梦想 走进100个基层院”媒体采访团走进金水区检察院,该院创新建立“三个一”案件管理工作模式,极大提升了案件质量评查效率,金水区检察院因“案管大师”这一亮点工作而声名鹊起。

  

  时光荏苒,如今金水区检察院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仍在高效运转,根植于干警心中“求极致”的办案理念亦未改变。

  

  “检察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素养,更是个匠心工程,要转变司法理念,将法、理、情融入办案的过程中。”提及自己办理的这起帮教案件,金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张园园若有所思地说,她办理的一起案件是河南检察机关入选的第二个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17岁的小吕(化名)从朋友那里学到利用虚假快递单号退货后,累计骗取购物退回款8445.53元。他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巧妙地利用了平台“七天无理由退换”规则,还将该方法传授给其他4个关系不错的同学。

  

  “全面了解他们的家庭教育模式和成长环境,才能科学分析出其犯罪原因,找准帮教点。”审查逮捕期间,张园园带领专业司法社工对小吕等人开展了全面的社会调查及心理测评。

  

  经审查,涉案5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但因小吕涉嫌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对于他能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却存在争议。

  

  于是,一场邀请了未成年犯管教干部、少年审判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公益组织负责人等担任听证员的不公开听证会召开。

  

  “你是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检察官提问。

  

  “是的,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关心着我,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充分认识到错误,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听证会上,小吕说到一半已泣不成声。

  

  “深深感受到这场不公开听证会的‘良苦用心’,大家都觉得对这个孩子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能最大限度促进他改恶向善、回归正途,也让他感受到司法温度,”听证员杨杰感慨地说。

  

  最后,金水区检察院依法对小吕等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

  

  

  “成年人司法关注的是行为,未成年人司法关注的是人。园园带着我们继续追本溯源,围绕家庭破裂、亲情缺失、交友不慎等差异化因素,分别设置个性化帮教措施。”司法社工李雪梅介绍,小吕和父母亲子关系紧张,他们就特别安排追寻家族故事、追忆成长历程以增强家庭认同感和责任感,重建健康的亲子关系;小包(化名)性格内向无主见,安排其参加“您好陌生人”志愿服务队……

  

  埋下一颗善意的种子,终会绽放“未”来之花。自2017年以来,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1人。帮教126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1人考上大学,工作经验写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1起案件入选全国10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

  

  “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不仅是检察机关的高级‘检察产品’,也是检察发展高质量、检察履职高水平、检察队伍高素质、检察业绩提升的集中体现”,金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梁运芳自豪地说。

  

  从一枝独秀,到满园芬芳。五年来,金水区检察院强化岗位练兵,聚焦文书制作、对抗辩论和释法说理等核心能力,着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先后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06次、先进个人198人次,其中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荣誉41人次,孟晓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张园园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孟晓、周忠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走进基层一线、应用于办案,检察指导性案例才能真正“活”起来,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向前“动”起来。

  

  “学案例、用案例、创案例,已成为我们院每位干警的自觉”,金水区检察院研究室主任董延伟介绍,金水区检察院是河南省办案量最大的基层检察院,办案量约占郑州市检察机关的18%,河南省检察机关的5%,“怎么能从这些‘富矿’中挖出更多‘精品’,我们一直在思考。”

  

  “每周部门都会开一次实训小课堂,大家轮流讲课,对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学习。”检察官周忠斌边说边拿起院里办的《典型示范月刊》给记者看,按照该院制定的《落实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工作方案》,员额检察官每周必须撰写不少于500字的学习笔记,每次召开检委会都要安排30分钟学习案例。

  

  自2018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已有近5000起案件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其中,很多都是群众身边的“小案”。

  

  “原本蓝色的天空,被‘蜘蛛网’一样的电动车充电线分割开了,很多电线经过长期磨损都老化了,无疑给这里的居民安全埋下了‘不定时炸弹’。”2021年8月,金水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韩啸在疫情防控下沉社区执勤时,发现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经过对辖区内周边多个小区走访调查,检察干警们发现多个老旧住宅小区普遍存在“飞线充电”及电动车违规停放等情况。对此,金水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对“飞线充电”等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相关职能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摸排调查、入户宣传等专项治理活动,并对有条件的小区增设了充电桩。

  

  走进金水区丰乐社区,在白色的停车棚下,一排充电桩已经开始工作,几十辆电动车整整齐齐地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内。

  

  “社区给安了充电桩,我们再也不用为‘飞线’危险而天天提心吊胆了。”家住丰乐社区的张阿姨乐呵呵地说。

  

  “我们检察官在办案中逐渐形成了‘以小见大’思维,就是结合人民群众所需所求,从个案中发现同类线索、共性问题,推动检察建议成为诉源治理良方。”金水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晓远介绍,检察协同深化溯源治理的“催化剂”作用正日益显著。

  

  目前,最高检已发布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频次和数量显著增加、内容覆盖面更加广泛全面。

  

  记者翻开一本厚厚的《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从公共卫生、公民个人信息、文物和文化遗产,到红色资源、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不断丰富的案例类型,让指导性案例已然成为开拓办案思路的源头活水。

  

  “很多指导性案例乍一看都是所谓的‘小案’,但‘小案’连着民生,民生无小事”,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段学聪认为,努力在“小案”中有大作为,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融入社会治理提供很好的借鉴与指导。

  

  久久为功才能善作善成。目前,金水区检察院对案件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社会治理漏洞,已及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72件,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最佳效果。

  

  “我们要继续以精心培育优秀案例为抓手,紧扣‘高质量建设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主动担当,锐意创新,能动履职求极致,向着‘止于至善’奋斗,为建设国家一流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以更高质量的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金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冰表示。

  

  采访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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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去禾乃登,匠心致秋实。记者在采访时看到,金水区检察院内的一棵繁茂的果树已结出红彤彤的果实。检察机关80%的案件在基层,检察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源于基层、案例的应用集中在基层。今年上半年,64项核心业务指标中,金水区检察院有多项进入郑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居前3位的有39项,该院优秀案例的培育、应用已初见成效。

  

  记者深感,从一枝独秀到满园芬芳,离不开优渥的土壤。培育优秀案例是培育一种“求极致”的精神,是培育优秀的检察官团队,更是培育根植于内心的能动司法理念。只有坚持“在办案中培育,在培育中办案”的理念,积极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探索“学、用、创”优秀案例培育机制,才能推动检察案例指导制度落地生根,才能推动检察队伍能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检察机关以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媒体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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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共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保护未成年人……在一篇篇“非凡十年——走基层,话检察,看变化”系列报道中,我们看到了河南检察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动人故事, 2022,我将继续与法治同行,让法治的主旋律更嘹亮!

  ——新华社记者 王林园

  

  检察官,就是我们身边公平正义的守护者。非凡十年,看河南检察的发展与进步,希望这抹“检察蓝”能为出彩中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人民网记者 王佩

  

  对于许多人来说,检察工作是神秘和陌生的,但对那些一线的检察官们来说,检察事业就是他们毕生的追求。“非凡十年——走基层,话检察,看变化”主题宣传活动,就是通过脚踏实地的报道来呈现那些默默无闻为检察事业付出的人们,通过他们的故事来讲述这十年的变与不变。变得是越来越好的工作环境,不变的则是戴上检徽时的那颗初心。

——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209/t20220915_38302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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