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儿童安“新家”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省冠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受理了一起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件。
该院审查发现,2019年,犯罪嫌疑人赵大壮(化名)花8万元从外地收买了一名刚出生不久的男婴。之后,赵大壮一直没能给买来的儿子赵承(化名)落上户口。2021年,他在找人帮儿子落户过程中,与对方发生冲突,被举报。
赵承的户口怎么解决?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如何维护?在办理赵大壮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一案中,检察官了解到,要想让赵承落户和上学,只有让赵承回到其亲生父母身边或者由民政部门到公安机关落户的法律途径。为此,冠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采集赵承的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与全国打拐DNA信息库作基因比对等举措,查找赵承的亲生父母,及时把孩子送还亲生父母;若仍无法查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应当在与民政部门沟通后,依法妥善安置,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由于案发时间较长,一些重要的证据无法调取,关键证人更是于2020年因病去世,公安机关没能顺利找到赵承的亲生父母。最终,赵承被送入一家社会福利机构。
虽然赵大壮认罪认罚,也没有虐待儿童的行为,该院依然将其提起公诉,以此向社会昭示:我国的法律绝不容忍任何买卖儿童的行为,抱着侥幸心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进行“抚养”,最终不仅会“人财两空”,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赵大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9/t20220901_14331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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