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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披上了手续简便的马甲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利率低!审批快!快速放款!催款不家访!”这样的贷款广告小心了!在河南省郑州市做生意的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掉进“套路贷”陷阱难以脱身,差点走上轻生的道路。

  经郑州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5月9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郝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某在郑州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因为店铺资金周转遇到了一些问题,就想通过贷款缓解资金上的压力,“上网的时候,弹出了一条贷款广告,上面写着‘利率低、无抵押、审批快’,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本来只是借款1万元,可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在与贷款公司签了合同后,到手的钱只有6800元,而之后的几个月,更是连本带息滚到了十几万元。贷款公司催收员还隔三岔五上门催债,眼见多次催债无果,便强行将李某带往外地,途中对其拳打脚踢,并非法拘禁李某及其家人12小时,这让李某一度崩溃。

  眼看李某已无力还款,业务员便向李某介绍其手中还有其他的贷款公司。李某为了偿还之前的贷款,只好又通过业务员向其他贷款公司先后借贷,在向速达公司(化名)贷款时李某已经先后向20多家贷款公司进行了借贷。

  这些所谓的贷款公司套路大致相同,贷款合同上写明2万元的贷款数额,实际贷款数额为1万元,除去贷款公司收取的各项费用,贷款人实际拿到手的钱只有6000元至7000元左右,贷款时还必须明确个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地址。同时,业务员还会让贷款人将之前在其他公司贷款、还款的手机记录都删除,声称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审批。

  报案之前,李某已经偿还贷款本息40余万元以及一套房产,可即便如此,李某每天仍在发愁如何面对多家贷款公司的上门催收。

  郝某是速达公司的投资人兼老板,为了方便公司贷款业务开展,招揽了许多业务员,他们的职责就是给公司拉客户,让客户到公司贷款,业务员根据开单量赚取提成。

  “业务员每做成一单业务,公司会给业务员200元的奖励,如果业务员把贷款人推荐到其他公司,并在其他公司做成了贷款业务,那家公司会按照贷款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公司。”据郝某交代,各个贷款公司的业务员都在一个“踢球精英群”中,而贷款人则被叫做“球”。顾名思义,就是把贷款人当成皮球,在各个贷款公司之间踢来踢去,进而让贷款人的贷款数额越来越大,直到牢牢被套住,无法挣脱。

  在多位被害人的陈述中,他们曾经在同一位业务员的介绍下向多家公司进行借贷,紧跟其后的是利滚利、息滚息,明知是套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越陷越深。

  2019年下半年,因无力偿还贷款,多名速达公司的贷款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认定,速达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借贷合同,通过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贷款。在被害人还款逾期时,指派公司人员上门催收。郝某系速达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创建者,负责运营成本,亲自控制放款、回款、参与催收,是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他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另查,郝某在催债过程中还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郝某最终受到应有刑罚。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9/t20220902_1433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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