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治报 | 重拳下 违法采砂渐“归零”
来源 | 上海法治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上海法治报
第A02版:法治重点
深夜,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一如既往地在长江水域中开展夜间执法巡查,过往的船只井然有序,天上的星光、船上的灯火,勾勒出宁静和谐的画面。难以想象几年前,每到这个时候,江面上机器轰鸣,隆隆作响,江水翻腾,愈发浑浊,非法改装的“三无”采砂船与运砂船相互配合,将粗大的管道伸入江底,滚滚江砂被吸出。违法分子在长江河道内滥采乱挖,与执法人员玩起了“猫鼠游戏”,严重危及生态环境、航运安全和行洪安全……
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以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实施长江河道采砂船舶和采砂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与本市公安、海事、航道、交通、市场监管、经信、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建立起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应急响应、案情会商等方面的务实合作,翻开以法治力量构筑长江大保护格局的新篇章。
与此同时,上海多部门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正被广泛应用在长江大保护的方方面面,各部门紧密协作,分工明确,依法严惩各类破坏长江生态资源犯罪,坚持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不断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整治、区域治理、溯源治理“由水及岸”,推动长江大保护走向更高维度。
打击违法采砂
一度面临“五大难题”
据市水务局介绍,由于长江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砂石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江砂价格水涨船高,在非法暴利的驱使下,有不少“三无”采砂船滞留在长江上海段,伺机盗采江砂资源,严重扰乱了本市长江采砂管理秩序。
曾经,违法采砂人员是一伙昼伏夜出,有“斥候”放哨警戒,善隐遁逃匿之术的老手,给水务执法制造了不少麻烦。
“在最高峰时,青草沙水库南堤浅滩上曾聚集了30余艘‘三无’采砂船。”一位资深水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违法地点上,违法分子多选择浅滩、隔堤附近实施采砂,便于隐遁和逃匿;在违法过程中,还会安排人员在码头对执法船艇实施监视,安排小艇在作业区域外围望风放哨,甚至尾随监视执行巡逻任务的执法船;在遇到执法检查时,违法份子强行逃逸、暴力抗法等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因此,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控制难、执行难,一度成为本市打击采砂违法的实践难题。
夜视无人机出动!
多部门联勤联动大保护
《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后,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船舶和采砂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本市水务部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周密部署,不断强化采砂监管,严厉打击涉砂违法行为。
水务执法力量与公安、海事、航道等部门定期开展夜间突击联合检查,2021年期间,通过告知驱离、强制扣押、动态清理的方式,成功取缔了青草沙南堤的非法集聚点;并利用具有长续航、红外夜视功能的无人机设备,配合开展采砂执法现场侦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同时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运砂船和砂石料码头的抽查检查,核实砂石来源。
去年11月,市水务局执法总队、长航公安上海分局、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签订了《四方工作备忘录》,通过实践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协作机制,持续推动本市长江采砂执法行刑衔接和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21年以来,总队配合长航公安相继成功捣毁“2·20案”“3·14案”“5·1案”等3个违法采砂团伙,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7起,其中涉刑案件16起,作出罚款决定594.85万元,完成没收并拍卖涉砂船舶14艘、采砂机具5套、江砂9071吨,共执行违法物品拍卖款523.1万元,完成拆解非法采砂船7艘。
明确涉案物品处置流程
形成类案规范指引
“我们依托涉案物品处置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涉案物品的处置流程,明确对用于直接实施采砂行为的‘三无’船舶等设施设备,由水务执法部门依据《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加大惩治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许蕾检察官告诉记者,依托《四方工作备忘录》,各方深化协同,提升了打击力度。“如办理的高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水务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拍卖涉砂船舶14艘、采砂机具5套,拆解非法采砂船6艘,该案入选公安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
许蕾还表示,通过信息通报及会商研讨机制,各单位及时沟通在长江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重大敏感热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事先通谋认定、主从犯区分、矿产品价值认定等难点问题,会商制定《非法采砂犯罪取证指引》,形成类案规范指引。
可喜的一串“零”通报
通过高压严打,自2021年6月份起,本市盗采江砂的违法势头已得到了明显有效的遏制。
有关数据显示,查处的案件数呈断崖式下降,2021年有25起,2022年仅2起;自2021年6月至今,更是接收违法采砂举报0起,接收海事部门线索通报0起;原本零星滞留在本市长兴岛周边水闸、滩地上的三无采砂船已经基本绝迹;通过长江口航道局有关部门的专业测量,自2021年下半年起,作为原来非法采砂集聚的重灾区,青草沙北侧导堤附近水域的江砂呈自然增长趋势。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表示,下阶段将充分利用好五部委合作的平台资源优势,依托《四方工作备忘录》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着力推进对外协作联动,强化科技赋能执法,提高打击违法采砂的精准性,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斩断伸向“江底黄金”的黑手,确保长江一方安澜。
综合治理要“由水及岸”
许蕾检察官告诉记者,多部门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正越来越多体现在长江大保护的方方面面。除打击违法采砂外,上海铁检院与农委执法、环保执法部门同样建立了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
同时,上海铁检院在长江大保护中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一方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生态资源犯罪,坚持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成功办理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案、本市首例盗采江砂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的案件。另一方面,该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引导涉案人员履行修复受损生态的赔偿责任,通过增殖放流、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助力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并将参与生态修复的主观意愿及客观效果纳入认罪悔罪量刑情节的具体表现考量。例如《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该院已推动近200名涉案人员购买鱼苗20余万元。
许蕾表示,今后长江大保护将坚持“轻轻重重”原则,区分案件性质和危害大小、情节轻重,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明确将有组织的、经常性的或者形成产业链的团伙化犯罪作为惩治重点,准确把握执法司法尺度,以提升违法犯罪惩治效果。
持续强化多方协作是促进“长江大保护”共建共赢的有力抓手。上海铁检院将依托与长江航运公安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定期派驻检察官、同堂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完善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构建共抓长江大保护格局。
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上海铁检院将积极推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加强刑事打击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修复。同时,将办案工作与促进生态环境整治、区域治理、溯源治理有机结合,“由水及岸”紧盯长江沿岸在码头管理、滩涂巡护、市场经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助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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