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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白:支持起诉助11岁少年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孙峰松 通讯员孙振杰 张倩怡)“我拿到了爸爸留给我的钱,姑姑来看我时还给我带了礼物……”近日,吉林省长白县检察院检察官闵辉接到小宇(化名)打来的电话。听着孩子稚嫩的声音,闵辉回想起小宇来检察院求助时的情景。

  今年6月,年仅11岁的小宇来到长白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闵辉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小宇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其随父亲和祖母生活。2018年,小宇的父亲因工去世,其生前的工作单位给付了一笔50万元的工亡赔偿金。后经小宇祖母同意,这笔赔偿金由小宇祖母的弟弟暂为保管。

  2021年,小宇的祖母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照顾小宇,小宇被母亲接走。但小宇的母亲没有住房,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只能靠打零工勉强维持两人的生活。2022年,小宇的祖母去世,其遗留的房屋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处于待分割状态,小宇及其姑姑成为法定继承人。为继续完成学业,小宇曾多次向祖母的弟弟请求返还赔偿金,向姑姑请求分割祖母的遗产,但均遭到拒绝。

  “一定要帮这个孩子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情况后,长白县检察院成立了由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组成的联合办案组,闵辉和同事们多次实地走访确认小宇的真实情况。随后,检察机关在尊重小宇意愿的基础上,依法启动支持起诉调查程序。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下,小宇先后到劳动仲裁部门、社会保障局、父亲生前所在单位、房产部门等地调取了相关证据,并进行固定。

  最终,小宇将姑姑和祖母的弟弟告上法庭,长白县检察院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只是我们履职的一个方面,这么小的孩子需要在有爱的环境中成长,需要亲人的关怀。”庭审后,闵辉多次来到小宇居住的村子,同小宇的亲人聊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以及工亡赔偿金的意义。在一次次沟通中,小宇的亲人也向闵辉敞开心扉,希望小宇撤回起诉,表示不想因为案件影响了亲情。

  小宇撤回起诉后,在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宇和亲人达成调解协议,小宇继承现金44万元,房子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也都归小宇所有。

  (原标题:有了生活保障,也维护了亲情 吉林长白:支持起诉助11岁少年实现双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8/t20220828_5751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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