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陵川:依法办理一起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件
近日,陵川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件,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老人的五个子女就赡养事宜达成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圆满化解。
宋某年近九十,育有二子三女,均已成家,其一直随二儿子生活二十余年。宋某于今年3月份患病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儿子一人无法承担起全部照顾责任。经老人与其他子女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老人就起诉维权事宜向陵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向陵川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予以受理。
受理案件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立即赶赴宋某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经过询问当事人、实地走访等了解到,当事人宋某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宋某一直随二儿子生活多年,所有生活起居全靠二儿子夫妇照料,其他子女未尽到合理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他四子女认为,老人在家庭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偏袒二儿子、分配不公,二儿子理应承担起赡养老人的全部义务;二儿子则认为,作为子女不能以老人存在偏袒就不履行赡养义务,完全把赡养老人的义务压到自己头上。此前多次协商无果,双方互相置气,导致矛盾积怨长达十余年。
考虑到本案系家事纠纷,宋某年事已高,要求子女赡养的意愿和现实需要比较迫切,在征得其同意后,陵川县检察院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及时作出了支持起诉的意见,并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同时,承办检察官将引导调处缓解家庭矛盾作为解决赡养问题的重点,把释法说理、亲情修复贯穿办案始终,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化解矛盾工作。
对宋某进行了耐心疏导、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针对案件症结,兼顾“情理”与“法理”,积极与宋某二儿子进行耐心细致沟通、开展释法说理,避免矛盾升级。主动就前期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与县法院沟通,组成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调解组与五子女分别座谈,让他们进行情感宣泄,诉说自己的“委屈”,调解组成员耐心劝解、平复情绪、释法说理。
经过数次实地走访、多次电话沟通、长达数小时的耐心劝解,在全面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充分了解五子女的生活现状和经济状况、认真听取五子女关于赡养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子女的实际状况,以及从有利于宋某生活角度出发,联合调解组制定了适宜的调解方案,最终五子女就赡养事宜达成协议。宋某二儿子继续照料老人生活,其余四子女每月支出100元、300元、500元不等的赡养费,并在节假日和特定时刻对老人进行看望和照顾。
本案办结后,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案结事了,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再次核实调解协议是否真正落实,并告知五子女,将持续对该案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陵川县检察院在与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借助全县全科网络员培训班、乡镇村干培训班等平台,结合本案和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开展普法宣传,构建“网格员+检察官”“村干部+检察官”模式,让检察工作融入“网格”,携手实现信息共享、内容共建、矛盾共化、工作共推的良性互动,让“网格员”“村干部”成为打通检察为民、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强大外援”,形成保护弱势群体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8/t20220803_3786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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