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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古交: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她们一时糊涂犯了罪,经过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涉罪少女走上了正道……

  近日,古交市检察院对两名未成年人赵某、张某介绍卖淫罪经过不公开听证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2021年4月至5月期间,未成年人赵某与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介绍他人在古交市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共非法获利1150元。

  古交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涉案两个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且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问题后,对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酒店进行整改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古交市内旅馆业进行安全整顿执法检查,并向古交市内住宿经营者发放强制报告手册,强化其强制报告意识。针对该案反映出涉案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引导未成年人明确法律底线,强化相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完善对学校的考评机制等,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审查批捕阶段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及时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了解到二人的父亲均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在本市超市、饭店上班,平常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陪伴引导。

  古交市检察院随即联系帮教机构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每月两次直至作出不起诉决定止。同时联系古交市惠心心理咨询机构二级心理咨询师对两名未成年人及二人母亲进行每周一次为期半年的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金钱观、价值观,消除他们贪图享受、不劳而获等恶习,培养其自立、实干的品质,恢复身心健康,重回正常生活轨道。同时,承办检察官每月不定期电话回访或者要求二人来古交市检察院汇报近期思想状况,以便及时掌握帮教辅导情况,提升考察帮教和心理辅导的质量和效果。

  从附条件不起诉到决定不起诉,两次不公开听证均经过听证员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古交市检察院的决定。通过听证方式也增强了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听证后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失等问题,均当场向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监护督促令。

  本次听证会后,两名未成年人郑重写下了保证书,承诺今后走正道、守法规。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涉案未成年人真正实现“无痕”回归社会,古交市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向古交市公安局送达了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通知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努力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做精作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履职能力,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筑牢落实校园安全防火墙,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8/t20220803_3786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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