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新绛: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天我们为你送来司法救助金,希望你能顺利升入理想的学校。”2022年高考后,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未成年受害人胡某家中,安抚着这个受伤后未得到赔偿的少年。
2021年8月,还是职业中学学生的胡某(17岁)在暑期打工期间,在暂住的员工宿舍内,因晚上睡觉开关灯琐事被同宿舍的任某持木棍殴打致伤。案发后,任某虽认罪伏法,却未在民事上向胡某进行任何赔偿。胡某暑期打工本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却因受伤非但没有收入反要花费不少的医药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办理案件的未检干警在了解到胡某情况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协调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近日,胡某拿到了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在将救助金送到胡某手中时,胡某及其父母感激万分,在胡某无辜被打后本以为索赔无门,却意外收到了检察机关的救助金,这让他们感到被改善的不仅仅是生活,还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精神的抚慰。
近年来,新绛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办案中主动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学习、生活、心理等状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活动,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7/t20220708_37415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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