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时评 > 正文

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 北京党建群网 作者:佚名

  

  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最有决心、最有能力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必须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考察时,74岁的老人崔荣海紧紧握着总书记的手,难掩内心激动:“总书记,您好!您是腐败分子的克星,全国人民的福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掀起力度、广度、深度空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彰显了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力挽狂澜的政治魄力、治理腐败的高超智慧。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六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的显著成效、积累的重要经验。其中首要一条就是: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将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传承好、发扬好,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最有决心、最有能力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统筹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党中央始终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科学谋划,确立正确的理念思路、工作原则、方法举措,才能有效动员和组织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反腐败斗争。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必须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近年来,从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到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再到深化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统一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将原先分散在纪委、行政监察机关、检察院反贪机构等多个部门的反腐败力量有效整合到一起,有助于加强党的领导,避免管理多头、政出多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时下,不少地方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除了党委、纪委相关领导,往往还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金融等部门的负责人。中央地方上下联动,相关部门高效协同,移送、查办、协办等各司其职,在反腐败斗争中尤其是办理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的大案要案时提升了治理效能。此外,广大群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为反腐败工作提供助力。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有效动员组织全党全社会力量反对腐败,延伸“责任链条”,强化“力量矩阵”,就一定能形成反腐一盘棋、一张网,凝聚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一个政党最难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西方曾有人断言,中国共产党解决不了腐败问题,革自己的命比登天还难。如今,我们走出了一条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腐败、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严惩腐败、依靠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治理腐败的中国道路。新征程上,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我们一定能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原文链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393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