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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检察: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10+3机制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营造良好健康成长环境,近日,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与城关区纪委监委、人民法院、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区委、妇联10家单位召开“格桑?梅朵”联席会议,共同签订《关于加强家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拉萨市城关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龄证据审查规则》《拉萨市城关区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3份文件,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联席会议、信息交流、专业咨询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机制。

  

  

  

  

  联席会现场

  

  

  会议推广介绍了“格桑?梅朵护未队”和“强制报告”小程序,并围绕做好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座谈。

  

  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不容忽视,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副局长王锐说,“在幼儿园至中小学阶段,校园欺凌、校园侵害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通常给孩子们带来巨大的消极影响。教育机构今后会更加重视校园法宣工作。”

  

  据悉,2020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8月,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加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力求将“大灰狼”堵在校门之外。

  

  拉萨市城关区卫健委副主任魏楠表示,“医疗机构将会积极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制度,特别要提高对接收未成年人的儿科、妇科等科室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甄别能力,让他们在工作中注意保留和完善相关证据,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才能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凝聚各方面力量,才能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强巴阿旺表示,“城关区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增进共识,形成联动方案,有效破解了体制机制壁垒。希望城关区检察院继续加强与有关单位和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jckx/202201/t20220118_3532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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