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教育体育局、妇女联合会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堆龙德庆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近日,堆龙德庆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教育体育局、妇女联合会会签《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挂牌成立“家庭教育工作站”,切实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化支持有效衔接。
《机制》规定,检察机关、妇联、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突出问题导向、遵循科学规律、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创新推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发现总结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建立常态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受侵害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确保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向。
《机制》明确,要根据堆龙德庆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重点针对对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等情形的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重点针对有特殊需求家庭,如离异、重组家庭等情形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结合案件办理,重点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
《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妇联、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监护状况评估,准确掌握家庭教育指导需求;妇联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推动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有关部门要实现信息共享,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妇联、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完善人才培育机制、构建成果转化机制,通过“家庭教育工作站”进行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家庭教育政策宣传等,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合力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融合落实。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jckx/202202/t20220228_356636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