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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开展案例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3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召开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最高检近期发布的4批指导性案例及相关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案例的意义,有力指导办案实践。“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各级院要高度重视案例学习研究,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将指导性案例作为检察委员会必学内容,将研习案例作为检察干警业务学习常态,切实把案例学懂弄通,深刻把握案例蕴含的政治要求和精髓要义,指导办好案件。

  会议要求,要树牢极致办案意识,注重发掘典型案例。最高检近期发布的4批指导性案例中,我省有2件案例入选,这为我省案例培育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各级院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牢“精品案件”意识,秉持“求极致”的办案作风,用实实在在的精品案件为案例挖掘提供深厚土壤。要不断在案例的发现、培育、编写和报送上下功夫,敏于发现案例素材,认真总结归纳,积极撰写报送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案例,力争我省在全国案例评先方面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突出学以致用,提升办案质效。各级院要以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指引,办理类似案件必须强制检索和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以案例的示范带动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升,精准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参加集体学习,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列席。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202/t20220224_3562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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