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五分院:晒晒2021年这份沉甸甸的“为民而行”答卷
民行检察,为民而行,与民同行。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里,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及辖区9个基层检察院把司法为民、初心使命融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为民答卷。
依托智慧检务 破解虚假诉讼监督难题
当前,随着检察监督效果日渐凸显,虚假诉讼监督已逐渐成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然而虚假诉讼发现难、查处难,并且虚假借贷、虚假仲裁与“套路贷”、涉黑犯罪交织……这些新领域、新类型的虚假诉讼为民事检察监督带来不小的挑战。
近年来,最高检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在虚假诉讼监督方面的研发应用,五分院及辖区各院也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实践,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检务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去伪存真,有效加大了虚假诉讼监督类案监督成效,全年收到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再审改判4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000余万元。
其中,位于主城区的南岸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智慧检务为民事检察赋能,逐渐探索形成了虚假诉讼监督“智能+人工+外部+内部”的“四查工作法”。
为破解虚假诉讼发现难,该院依托试运行的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套路贷线索”及“企业违法线索”等功能模块,将辖区内重点类型民事判决的原告身份信息分类汇总,自动比对有效民事监督信息,针对性解决人工排查的易漏缺项情况。
“我们通过平台智能筛查发现方宁等5名民事诉讼原告均存在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数量大、频率高的现象,涉及民事判决书491份,存在高度虚假诉讼风险。”南岸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杨传强介绍说,检察官们对智能排查出的这些案源,向法院调取卷宗107件,分重点进行梳理排查,建立起案件疑点信息台账。经筛查甄别后,以方宁为原告提起的19件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初步判断为虚假诉讼。
并不是所有线索都能“破案”,调查核实是关键。针对这批案件,在一体化办案机制下,五分院指导南岸区检察院采取询问相关当事人、走访取证等逐一开展外部核查,为案件的抗诉工作奠定了基础。“由于虚假诉讼被告人多在异地,异地办案成本高、查证难度大,我们就与外省市兄弟检察院积极沟通,委托其协助调查,极大地提高办案质效。”杨传强说。2021年6月,原审法院裁定撤销这19件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的原审判决并驳回方宁的起诉。
加强支持起诉 为弱势群体“撑腰”
土地流转出去却没有收到土地流转金,这一度成为困扰重庆市綦江区桥坝村79户村民的烦心事。可2021年7月,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村民们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10年前,周大叔等79户村民和张明签订了80多亩土地的土地流转合同,用来发展农业,合同于2027年9月底到期。后来,张明因其他原因被判处刑罚,从2020年起村民们就再也没收到土地流转金。
2021年5月,周大叔等村民找到綦江区检察院寻求帮助。通过调查核实,检察官们终于查明了其中缘由。原来,流转土地实际由Z公司(化名)经营,张明被判刑后,其他股东意见不统一便停止支付土地流转金。Z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愿承担自己份额内的欠款,其他股东则称无履行能力。检察官们随即支持村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彻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实现双方共赢,检察官们又多次找到王强,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王强和其它股东达成一致,同意继续履约。
2021年7月15日,在土地流转金、违约金支付大会上,王强代表公司现场兑付了拖欠全村79户村民的土地流转金和违约金,并提前支付2022年的土地流转金,共涉及金额26万余元,村民们当场向法院表示愿意撤回起诉,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案件的成功办理只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的一个缩影。2021年,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五分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出发,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重点针对农民工、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案件类型涵盖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2021年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7件,帮助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424余万元。
同时,为畅通支持起诉渠道,各院积极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有质量、有温度的检察服务。綦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共同出台重庆市首个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办理规则,推动支持起诉出席法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永川区检察院加强与区司法局协作,通过检司协作发现支持起诉案件线索50余条,支持起诉22件;九龙坡区、荣昌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支持农民工、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26件,帮助追回“辛苦钱”170万余元。
践行“枫桥经验” 一揽子解决行政争议
“有的行政争议案件通过一审、二审甚至是再审程序都不一定能达到案结事了。‘枫桥经验’的运用对解决程序空转、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给我们的监督工作打开了新思路。” 据五分院副检察长李存国介绍,辖区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群众、走进群众,充分利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仅2021年就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9件。
2017年11月29日,某公司驾驶员陈勇送完货回到公司,因已近中午,便到楼下的面馆吃午餐。其间,他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2月,该公司向某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但未得到工伤认定。
2018年3月,陈勇妻子李平及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视同工伤决定书》,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后,法院认为区人社局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对李平及公司的请求均予以驳回。2020年7月,李平提出行政检察监督申请,五分院受理了此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陈勇的死亡是否能够认定为“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视同工伤”是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适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个要件,缺一不可。此案中,陈勇是结束工作后吃饭时突发疾病死亡,情况并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这两个要件,因此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要力争通过不同手段对行政争议进行整体性、彻底性的‘一揽子’解决,让群众从繁琐复杂的司法程序中抽离,回归到正常生活中去。”承办检察官多次向陈勇家人释法说理,让其明白不能认定工伤的原因及依据,慢慢地取得了理解。
走访中,检察官还了解到,陈勇是家里的顶梁柱,李平打零工收入不高,可家里负担却不轻,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正在读书。经李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类似案件的救助标准,该院为陈勇的家人申请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检察官还与陈勇的公司沟通,积极争取公司为陈勇的家人提供补偿和帮助。
“检察官,我们自愿撤回监督申请,感谢你们为我家解决了燃眉之急!”2021年5月,李平和家人来到该院,为承办检察官送来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022年已经开启,五分院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深化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持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传递着检察监督的公信和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yw/202203/t20220322_3593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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