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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依法监管”两不误 吴中检察助企扭转危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的监督下,社区矫正对象周某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被社区矫正机构批准,这让他的面临倒闭的企业转危为安。

  周某在苏州吴中和湖州南浔各有一家企业,2023年,他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缓刑,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周某因无法前往在南浔的公司,导致公司日常管理缺失,面临倒闭的困境,其向社区矫正机构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被社矫机构以跨省活动为由不予受理,便向吴中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情况紧急,吴中区检察院立刻派员至南浔工厂实地查看,了解到周某湖州的公司位于湖州南浔和苏州吴江交界处,共有员工7名,年均产值250万元左右,年均纳税40余万元。在周某接受社区矫正以来,公司业务量减少了大约三分之一,员工的工资明显下降且无法按时发放,部分员工因此离职。检察官还向社区矫正机构了解周某日常矫正表现,考虑到周某所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公司确需其前去经营管理以扭转危局,吴中区检察院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批准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最终,周某的申请被批准,公司成功转危为安。

  据悉,今年以来,吴中区检察院深入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权利,深入走访辖区各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请假法律监督工作,充分优化营商环境。

  精准排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的需求。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查访、召开座谈会、调阅社区矫正档案、请假登记情况等方式,全面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任职情况、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诉求以及申请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确保监管秩序稳定的基础上准予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以既要“放得出”,又要“管得住”为目标,既注重审查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日常表现,又注重审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防控外出风险的同时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当权益。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依法监管。加强对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其珍惜机会、遵纪守法;与社区矫正机构共同分析外出监管中的风险点,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以电话通讯、实时视频、不定时签到等方式动态监管,请求外出目的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管,确保“外出经营+依法监管”两不误。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27_1679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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