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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青山区:争议化解+执行和解,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听证会的第二天,我就缴纳了罚款,诊所的账户也解冻了!”日前,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大厅里,刘某向该院承办检察官讲述着案件的后续情况,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3年4月,刘某的内科诊所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被行政机关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3月,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3万元及加处罚款3万元,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不是我故意不想缴纳罚款,我一直在跟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加处罚款的减免申请事宜。我因为不懂法,错过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诊所经营不善,加处罚款对诊所来说负担太重了!”刘某申请监督时的焦急和无助,给青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留下了深刻印象。

  受理监督申请后,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先后与法院和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在全面了解事实、充分听取意见后,认为行政机关执法与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均并无不当之处。考虑到刘某诊所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且案涉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青山区检察院决定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听证会,就减免加处罚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展开听证。

  为争取检察监督案件和法院执行案件同步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让群众“最多跑一次”,青山区检察院还邀请了执行法官参与检察听证,同步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与执行和解。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刘某表示:“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目前,法院冻结了诊所的银行账户,我们无法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诊所经营也越来越困难。希望能给予我们申请减免加处罚款的机会。”结合刘某的主观态度、行为后果以及现实困难,听证员们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可依法对该诊所减免加处罚款。

  随后,在检察官的主持下,案涉双方就罚款的缴纳和加处罚款的减免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经过执行法官的确认,行政争议化解与执行和解同步实现。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毛润 杨泽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0_6600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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