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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深化“府检联动”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文 周涛)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实现以系统性规范性机制将落实法律监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就进一步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叠加互补作出相应规定,助推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据悉,《大庆市人民政府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府检联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方式构架,建立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重要信息共享机制。《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包含4方面14条具体措施,对检察机关予以“十个支持”,加强“四个保障”。该《意见》指出,支持检察机关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市、县(区)两级政府与检察机关加强数据共享,配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加强对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的评估和考核、保障。总体体现为“三个刚性”:一是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上体现刚性,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接收、办理、反馈等情况,全面纳入政府法治建设考核;二是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上体现刚性,对不支持、不配合检察机关工作,甚至干预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三是在政务数据及线索信息共享上体现刚性,明晰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力度。

  下一步,大庆市将做好成果转化工作,综合运用“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水平,携手打造“府检联动”的“大庆样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0_6600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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