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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给高标准农田发张“护身符”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耕地质量关系国家“饭碗”。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基础,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日前,宽甸县的一些田地边立起了公示牌,上面标注的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和标志,这是相关田地的“身份证”。公示牌的设立,是宽甸县检察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监督活动的成果。

  

  

  

  该院梳理了全县2020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相关台账、资料百余册,包括项目规划、竣工图、工程结算等。办案人员深入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宽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为单一,且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但未按照规定要求设置信息公示牌和标志,无法区别于普通农田,导致部分群众将高标准农田作业路误认为是“村村通”公路,驾驶重型车辆在作业路上通行的情形比较普遍,对作业路造成严重损害。

  

  农田项目建设领域专业性较强,检察机关若“单打独斗”无法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宽甸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采用“沟通+协商”诉前磋商机制,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一方面向相关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情况,结合宽甸地域特点咨询农田项目建设领域相关专业问题;另一方面就调查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探讨,提出解决对策。宽甸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磋商函》,督促其积极履职。

  

  今年2月,针对信息公示牌和标志尚未设立到位的问题,宽甸县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相关行政机关表示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全部项目信息公示牌设置完成。

  

  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公益持续受损,宽甸县检察院启动诉前检察建议程序,根据相关法规,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在两个月内将信息公示牌和标志设置完成,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向上级申请并得到了资金,目前已将12个大项目区12个信息公示牌和700余个标志制作完成。宽甸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设置情况,并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利用、保护等进行跟进监督。

  

  宽甸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以高标准农田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涉农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贡献检察智慧。

  

  

  ▲检察官查看高标准农田标志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6/t20240625_65304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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