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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检察帮忙,幼儿落户上学堂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想上学!”

  

  “眼看孩子就该上学了,可没户口上不了啊,可咋整!”

  

  金某稚嫩的童声和奶奶的哽咽声,触动着在场的所有人。

  

  在离开金某家之后,锦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心情沉重。大家暗下决心,要竭尽全力帮孩子落户口,让他能够和小朋友们一起上学。

  

  事情还要从这次拜访前一天的一封求助信说起。这天,锦州市检察院派驻市看守所的检察室接到一封来自在押人员律师的信,信中提到在押人员金某某的儿子“落户困难”的问题。

  

  “大人有错,孩子无辜。以司法温度呵护孩子的未来,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与使命。如果我们能够帮助孩子解决落户和上学问题,也能让金某某安心改造。”锦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立即与第一检察部未检检察官沟通,并联合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金某某居住地了解具体情况。

  

  金某某一家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家庭。金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满一岁时被生母抛弃,其至今仍未上户口,生父金某某因涉嫌犯罪被逮捕,现被羁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今年4岁的金某虽然有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但按照落户政策,非婚生子女要有与生父的亲子鉴定才能办理落户。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户口又是孩子上学必不可少的“硬件”。孩子不能上学,也成了金某某的一块“心病”,高墙里的他望眼欲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校园读书学习。他通过辩护律师向锦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写了这封求助信。

  

  

  

  为尽快解决金某的落户入学难题,该院检察官走访了金某居住地的学校、派出所。学校和派出所表示如果符合落户入学条件,将尽最大能力以最快的速度帮助金某落户入学。此时,金某某与金某的亲子鉴定能否尽快完成,成了解决金某落户入学的关键所在。

  

  

  

  由于金某某系在押人员,提取DNA只能在看守所进行,锦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凌河区法院在市看守所召开了救助帮扶未成年人联席会议,为金某“量身定做”亲子鉴定解决方案。四天内,金某某的DNA采样顺利完成并鉴定完毕。拿到亲子鉴定报告后,金某顺利落户,终于获得了申请上幼儿园的资格。

  

  “孩子落上户口了,上学没问题了。”当接到这一消息时,高墙内的金某某既自责又感动,看着知道自己可以上幼儿园的金某欢呼雀跃的身影,金某的奶奶再次哽咽。

  

  

  

  “金某落户问题的解决,体现了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信心和决心,也是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扩展和延伸。”温暖的守护仍在延续,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金某的成长,为孩子们保驾护航,让孩子们在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6/t20240625_6530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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