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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整改后,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增强了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侵犯了企业知识产权,妨碍了正常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这次的教训很深刻。”近日,涉案企业经营者郭某甲对回访的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经合规整改,郭某公司已于今年2月开工生产,为当地解决就业80余人。

  郭某甲的箱包皮具公司设立在沿海省份,为控制成本,他把目光转移至江西遂川,找冯某的工厂合作。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郭某甲委托冯某生产假冒知名运动品牌商标的背包,郭某甲提供印有商标标识的裁片和辅料,冯某加工制作后运送至郭某公司,以每个背包19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冯某从中收取每个背包7元加工费。

  经查,郭某甲销售假冒背包非法经营数额74万余元,冯某生产假冒背包非法经营数额27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专案组,并聘请市场监管部门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加强专业办案力量。

  “本案反映出涉案企业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办案人员介绍,郭某甲公司数百名员工大多数来自农村,有效带动了就业。为帮助企业合规经营,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企业合规考察决定,并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介入。通过合规整改,郭某甲公司初步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公司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郭某、冯某被判刑,并处罚金。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西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对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履职的薄弱环节,检察机关以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积极履职,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郭某乙是一名个体经营者。2023年4月开始,他陆续从某采购平台购买中药材,并假冒某公司品牌对外销售。经查,郭某共假冒五个品牌产品非法销售金额76万余元,违法所得23万余元。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针对网络售假犯罪手段隐蔽、查处取证难度大的特点,介入引导侦查,锁定相关证据。对售假者开展上下游链条打击,综合犯罪金额、销售数量等情节开展分析研判,认真全面审查。

  江西检察机关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从严打击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以检察履职刚性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jcdt/202405/t20240513_64626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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