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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聚焦“小井盖” 守护“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推动窨井盖安全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

  

  以问题为导向
对标对靶整治

  开展“井盖安全”调研,发现城区交通主、次干道和乡道街道部分窨井盖疏于养护、监管,存在缺失、破损、松动等隐患情况7处。

  针对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责任单位对破损、丢失的排洪渠盖板、栅栏和窨井盖更换、维修7处。

  促立健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专人专线治理,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坚持协同发力
实现共建共管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各部门积极参与、协作联动,将窨井盖治理经验延伸到盲道、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会同公安、城管局、应急管理局等行政单位,共同建立窨井盖综合治理协调联动机制。

  重点围绕窨井盖质量、缺失、松动及与路面不平等问题,对城区主次干道、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水燃暖排等市政窨井盖设施开展专项排查,对居民楼、商超店消防设施,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突出检察履职
强化监督刚性

  与城管局、交通局、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磋商。

  把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的监督权,督促行政单位依法履职,充分履职,并持续跟踪评估,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精准性,共同维护万家灯火、百姓安居。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侵犯了企业知识产权,妨碍了正常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这次的教训很深刻。”近日,涉案企业经营者郭某甲对回访的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经合规整改,郭某公司已于今年2月开工生产,为当地解决就业80余人。

  郭某甲的箱包皮具公司设立在沿海省份,为控制成本,他把目光转移至江西遂川,找冯某的工厂合作。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郭某甲委托冯某生产假冒知名运动品牌商标的背包,郭某甲提供印有商标标识的裁片和辅料,冯某加工制作后运送至郭某公司,以每个背包19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冯某从中收取每个背包7元加工费。

  经查,郭某甲销售假冒背包非法经营数额74万余元,冯某生产假冒背包非法经营数额27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专案组,并聘请市场监管部门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加强专业办案力量。

  “本案反映出涉案企业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办案人员介绍,郭某甲公司数百名员工大多数来自农村,有效带动了就业。为帮助企业合规经营,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企业合规考察决定,并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介入。通过合规整改,郭某甲公司初步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公司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郭某、冯某被判刑,并处罚金。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西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对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履职的薄弱环节,检察机关以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积极履职,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郭某乙是一名个体经营者。2023年4月开始,他陆续从某采购平台购买中药材,并假冒某公司品牌对外销售。经查,郭某共假冒五个品牌产品非法销售金额76万余元,违法所得23万余元。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针对网络售假犯罪手段隐蔽、查处取证难度大的特点,介入引导侦查,锁定相关证据。对售假者开展上下游链条打击,综合犯罪金额、销售数量等情节开展分析研判,认真全面审查。

  江西检察机关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从严打击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以检察履职刚性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jcdt/202405/t20240513_64626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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