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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丨企业遇家贼 检察机关补漏洞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这案子牵扯了我们企业很大精力,有现在这个结果我们很满意,这期间没少麻烦你们,感谢检察机关真心实意为我们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日,一位受损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到涉案人李某某(化名)的赔礼道歉和赔偿、补偿款后,对前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的办案检察官感谢道。

  

  今年以来,庄河市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察+网格”工作机制,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辖区某企业员工李某某每天下班时,将部门仓库内保管的电缆剩余料头带走,将内部铜芯卖给附近废品收购站。截至案发,李某某共盗走废电缆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在调查期间发现,受损企业对该案性质认定方面存在质疑,导致企业在案件前期处理时不愿配合,案件办理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庄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网格”机制优势,一体化能动履职,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在网格检察官的帮助下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共同到企业调研走访,与企业领导座谈,认真听取企业的诉求和呼声,深入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并对相关证人补充侦查取证。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该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专题讨论案件性质,办案检察官和网格检察官再次与企业负责人及法务代表见面,耐心释法说理,经过细致沟通,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为最大限度地给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由网格检察官牵头,与当地乡镇政法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同对涉案人李某某进行法治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李某某表示愿意积极赔偿企业损失。

  

  

  

  案件处理后期,网格检察官与企业代表深入交流,对案件反映出的企业在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相关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企业诚恳接受并积极采纳。检察机关的一系列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5/t20230512_41348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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