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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丨虚假刷单骗补贴?检察建议堵漏洞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抢占市场,电商平台纷纷发放补贴,虚构交易、虚假刷单骗取补贴的现象也随之出现。近日,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虚假刷单骗取电商平台补贴案,由此牵出系列诈骗案件,涉案60余人,总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

  

  和平区检察院创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工作模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帮助企业追赃挽损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注册虚假店铺骗取补贴

  

  2021年12月,李某听说某电商平台推出“400—100”返利活动,即消费者通过该电商平台向参与活动的入驻店铺下单,金额超过400元的,平台会向商家补贴100元。

  

  李某觉得“空手套白狼”的机会来了。两个月的时间里,李某伙同女友郑某,通过拍摄路边各类超市照片配自己身份证的形式,在该电商平台注册虚假店铺16个,指使10余名“刷手”在店铺内虚假下单,“刷手”们也会从李某、郑某处获得每单10元的好处费。截至案发,李某、郑某参与骗取平台补贴款合计5万余元人民币。该平台在内部核查时发现多家店铺订单异常,于是立即报警。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且存在确有实体店铺、“真单假单”掺杂和全部系虚假店铺、单纯刷单骗钱等多种情况,和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办案团队,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前介入案件办理。

  

  

  

  针对侦查机关类案卷宗事实认定不全面、关键证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检察机关办案团队深入企业网络平台第一线,与某科技在线公司的负责人和分线主管进行多次沟通、听取意见,引导调取后台数据准确匹配相关证据材料等。为准确认定犯罪金额和证据标准,办案团队整合了证据指引清单,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明确团伙交叉作案的金额认定标准。

  

  一人提起公诉一人不批捕

  

  2022年6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以李某、郑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批准逮捕。和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通过释法说理,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郑某在案件审查批捕阶段向被害单位返还赃款并取得了谅解,且能够如实供述,是初次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22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李某、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和平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利用自己身份信息注册虚假店铺,并纠集郑某、程某注册虚假店铺共计16个,其非法牟利的主观恶性大,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导作用,应依法提起公诉;郑某与李某当时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应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他涉案人员均已综合审查案情,分化处理。

  

  检察建议助企堵漏建制

  

  刷单案件频发,除了犯罪嫌疑人非法牟利的主观恶意之外,也充分暴露出公司在平台管理、内部监督、员工培训等管理上存在诸多漏洞。和平区检察院从个案入手,找准“病灶”,直指网络平台管理漏洞,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观念。为帮助被害单位查找经营中存在的风险点、防控点,该院扎实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有针对性地从增加审核程序、增设诚信小组、加强员工培训3个方面提出检察建议。

  

  

  

  某电商平台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回函,表示已建立“系统自动化审核+人工重点审核”机制,构建虚假门店识别策略及监控模型,线上优化风险策略和线下加强对商户、员工管理等方面填补电子商务平台漏洞。该平台表示,现已追回损失近400万元,追损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对和平区检察院的工作表示诚挚感谢,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管理,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力度,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5/t20230511_4133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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