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盘锦丨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系列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检察机关家庭教育责任落实的重要职责,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盘锦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关工委开展了系列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开设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课堂

  

  近日,由市检察院主办、大洼区检察院承办的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课堂正式开讲,特别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主任王光宇同志授课。王光宇主任以“心理抚养、温暖陪伴、以身为教、与法同行,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人生的起点”为题,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原生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涉罪类型、家庭教育等情况,以什么是家庭教育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为家长们讲解了家庭教育缺失的原因及危害,并对如何修复已缺失的家庭教育提出了良好的建议。课后检察机关和未保中心分别为家长们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学习资料。

  

  

  

  

  近一个小时的课程,使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进一步明确了孩子涉罪的真正原因,以及家长自身因长期监护的缺失、缺位和不力、教育知识的缺乏和不良的家庭环境给孩子成长带来的危害,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增强了矫正孩子行为的信心,减轻了孩子涉罪后的心理压力。家长们纷纷表示,家长课堂非常及时,专业、暖心又实用,不仅提升了育儿理念,为家长们心里注入了能量,还为孩子们未来的成长指明了道路。

  

  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海报张贴、赠送活动

  

  近日,在市妇联相关部门的带领下,市检察院未检干警深入各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开展了家庭教育主题海报张贴、宣传工作。此次张贴的主题海报一套三张,由最高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设计制作。海报以“家庭教育,相伴儿童”、“携手关爱,呵护成长”为主题,从不同角度围绕家庭教育宣传主题,呼吁社会公众关注家庭教育、关心儿童家庭环境,共护儿童的健康成长。海报张贴好后,检察干警向社区主要领导、妇联干部讲解了海报制定的背景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地位及意义。随后,检察干警来到市关工委,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静同志代表市检察院向市关工委主任赠送了家庭教育主题海报,并向其明晰了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部门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的重要职责。

  

  

  

  市检察院将此次活动作为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抓手,积极加强与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的协调配合,积极发动了基层干部、妇女主任、儿童主任等人员力量,共同做好了重点场所海报的张贴宣传工作。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新时代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接下来,盘锦检察机关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和督促监护令工作,严肃惩处因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监护侵害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家庭教育促进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家庭教育、科学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保护观念。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9/t20230914_59387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