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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窃热者”浮出水面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检察日报》10版刊登“‘窃热者’浮出水面”一文,内容如下:

  

  “窃热者”浮出水面

  

  陆育卉 窦振东

  

  “检察官,你们提供的数据结果精准详实,大大提高了我们的排查效率,老百姓也知晓了热力资源属于国有资产,私接管道属于盗窃行为,真是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难题。”近日,某供暖单位负责人真诚地对前来回访的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说。

  

  2021年春节,辽宁省葫芦岛市十几户居民家里供热水管被断开,公安机关抓获两名实施断管的水暖工,经我院检察官深挖彻查,发现一个持续作案4年、涉案金额高达160余万元的牛某等人窃热犯罪团伙。2022年7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牛某等4人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案件虽已办结,但我院检察官回访供暖单位时发现,供暖季仍然存在类似窃热现象。与此同时,在每年冬季长达4个月至6个月的取暖期,用户即便报停取暖、被断开供热管道后,仍可以通过私自接通管道的方式窃热取暖,甚至存在窃热团伙潜入供热单位内部实施有组织的窃热行为。

  

  我院在统计既往案例时发现,约4%的用户、9%的报停户有窃热嫌疑,以葫芦岛市一家国有供暖单位为例,该单位服务用户约13万户,每年被窃热的损失达千万级。不仅严重危害供暖单位健康发展,还降低了供暖质量。传统的人工稽查方法因效率低、取证和认定困难及易被提前防范等,较难发现线索。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居民供热质量,我院在辽宁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构建了北方窃热案件监督模型。

  

  我们调取报停户的信息数据,向供水与供电单位调取报停户的用水和用电数据。在数据清洗后又设置条件进行数据碰撞、比对,筛除冬季用水量持平、用电取暖导致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的用户,筛选出冬季用水量持平而用电量也持平的用户。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精确锁定窃热嫌疑用户,并将相关线索移送供暖单位与公安机关。

  

  该模型投入使用后,我院共筛查出高度涉嫌窃热用户4700余户,涉及122个住宅小区,已帮助供暖单位追回供暖费20余万元。我们又向相关供暖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协调供暖单位、公安机关、供水、供电和燃气等部门建立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结合案例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为营造更优社会管理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8/t20230830_59115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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