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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龙港丨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 检察监督促成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龙港区检察院依托民事检察执行监督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成功促成两起执行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龙港区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两起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两起案件均存在被强制执行人虽有主动履行债务意向,但无法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

  

  为了破解执行难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向被执行人全面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解释拒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在明确银行诉求后向其详细分析被执行人的现实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与执行法院对接,邀请执行法官参与调解,最终促成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了和解协议,并约定以分期偿还的方式将欠款缴清。

  

  矛盾溯源、多元调解、人民主体参与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点,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完善民事检察和解制度,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龙港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民事检察和解手段的应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做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者。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10/t20231026_5997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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