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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整版报道)丨辽宁检察机关做深做实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11日,《检察日报》整版刊登“步履不停 从心而行 辽宁检察机关做深做实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一文,内容如下:

  

  步履不停 从心而行

  辽宁检察机关做深做实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张宇虹 窦晓峰 高鸣雁 唐晓慧

  

  

  图①: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鑫(前排左一)走访看望全国人大代表,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德芳(前排左二)。

  

  

  图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观辽宁省营口市检察院检察文化展和办公办案场所,听取该院检察干警对未检工作和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图③:今年3月,辽宁省检察院聘任两位全国人大代表——乒乓球世界冠军、沈阳大学教授李晓霞,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党委委员、播音主持管理部主任管旭为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助力保护公共利益。

  

  代表委员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法治责任。

  

  近年来,辽宁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辽宁省委相关部署要求,坚持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不断完善联络工作机制、改进联络方式、强化联络效果,联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切实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近日,记者深入采访了辽宁省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探寻辽宁省检察院在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

  

  主动借力借智

  

  3月,辽宁省检察院聘任两位全国人大代表——乒乓球世界冠军、沈阳大学教授李晓霞,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党委委员、播音主持管理部主任管旭,为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助力保护公共利益。

  

  “聘请具有公众影响力的代表委员担任公益诉讼形象大使,是辽宁省检察院开展法治宣传、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辽宁检察机关充分借力人民智慧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缩影。”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为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紧密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与代表委员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群众中来,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活跃在社会各条战线。他们不仅是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活动和队伍建设的监督者,也是检察改革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支持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鑫表示。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高鑫携手李晓霞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辽宁省实验中学500余名高一师生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公开课,代表委员们的加入使课堂气氛更加热烈,法治公开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们不仅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到检察开放日、工作调研、宣传普法等活动中,还积极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听证、案件评议,接待群众来访等工作,深度参与到检察办案和检察履职之中。”辽宁省检察院一级调研员徐恩强介绍,在监督履职中,辽宁检察机关特别重视争取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主动借力借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为找准检察工作薄弱环节,辽宁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领联络员分片集中走访人大代表。该院通过组织座谈、登门拜访等形式,倾听代表心声,真诚邀请代表们对检察工作“把脉问诊”。5年来,辽宁省检察院走访人大代表3000余人次,办理走访中收集的代表转交案件30余件。

  

  与此同时,辽宁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设立专属岗位、聘任外援等方式,为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履职提供更多机会,截至目前,已聘请148位省级以上代表委员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听证员等,代表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融入式”参与和体验检察工作。

  

  重视建议提案办理

  

  “代表的建议、政协的提案是宝库!”秉持这一理念,辽宁省检察院坚持把办好代表委员建议作为完善检察决策、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一环,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破解难题的机会,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截至7月底,省检察院圆满完成辽宁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123名人大代表对辽宁检察工作提出的178条意见建议逐条答复、逐一邮寄答复函工作,形成《有关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答复情况》,报送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辽宁省检察院办公室一级科员唐晓慧表示,每年辽宁省两会结束后,省检察院均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省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答复、采纳和落实工作,对每年收集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制定分解方案,研究提出落实具体措施。

  

  据介绍,辽宁省检察院深入落实“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实时沟通,及时报告落实进展、交流办理意见。同时,注重建议提案的“类案”办理,对一类建议提案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落实举措,把建议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智力支撑,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从“办件”向“办事”转变。

  

  “检察机关要多关心民营企业,对于一些涉及民企的案件,不能久拖不决。”司法是否公正对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为此,辽宁省检察院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检察白皮书、营商环境司法行为负面清单等制度,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7家单位制定《关于建立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辽宁检察机关与行政主管机关对涉罪企业协作帮扶机制,通过对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协助涉罪企业建立起预防、发现和制止企业违法犯罪的内控机制。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模式,不断深化涉民企“挂案”排查清理工作,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自觉敞开大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积极落实,省检察院的举措切实让我感觉到了检察机关勇于接受监督的诚意,点赞!”辽宁省人大代表杨兴权说。

  

  2018年以来,辽宁省检察院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转交(转送)案件86件,办理最高检交办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案件17件,见面率、办结率、反馈率及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无小事,既要识大体,也要拘小节。”徐恩强告诉记者,辽宁省检察院不断改进联络方式,注重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更具个性化的联络服务,探索符合代表委员职业特征和关注重点的联络活动,在做到建议提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前提下,着力加强答复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做优做实代表委员联络“最后一公里”。

  

  完善联络工作机制

  

  “高鑫检察长介绍了辽宁检察机关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尤其是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听取了企业、村委会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朝阳县木头城子镇十家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颖迎来了前来走访的辽宁省检察院调研组一行,她是高鑫今年走访看望的第23位全国人大代表。

  

  “专程走访当地全国人大代表,登门问计,汇报工作已成为辽宁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前往基层调研走访的固定行程。”唐晓慧介绍,按照“分层级+全覆盖”原则,辽宁省检察院全面推行院领导与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工作制度,确保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以及全部中层干部均担任联络员,每名人大代表联络员每年对所负责的人大代表进行走访联系至少2次,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扎实有序推动,离不开持续优化代表委员联络顶层设计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搭建起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四梁八柱”,辽宁省检察院不断完善联络机制,构建了全局谋划、部门参与、整体推进的联络工作组织体系。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院领导与省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工作的意见》《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规范》《辽宁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组织领导,全面夯实“检察长负责、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参与、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

  

  徐恩强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工作质效,辽宁省检察院坚持把主动汇报工作作为联络的重要途径,形成了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代表关注问题随时报告等机制,建立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及时把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通报给代表,并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议案作为服务的重要内容,明确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限定办理期限,确保快速办理、妥善答复。

  

  为切实增强检察机关联络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实效性,辽宁省检察院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纳入省院机关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体系,把接待代表委员监督工作、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作为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引导、激励、调动、促进作用,切实将联络工作做深做实。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9/t20230912_59347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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