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丨做好“小案”化解 践行“检察为民”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将在宣传矩阵继续开设“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专栏,展示辽宁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和感人事迹。
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凌源市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不断丰富“刑检匠心”的刑检工作品牌,以求极致的理念办理每一起“小案”,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司法权威、减轻当事人讼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多元联动调解化解“小案”有速度
家住凌源市的张某和刘某本来关系不错,因为一句话,两人发生矛盾进而爆发激烈争吵,在争执中,刘某受伤。刘某的堂哥酒后看见弟弟被打,又持砖头冲进了张某家中,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张某家人报警。后经鉴定,刘某、张某为轻伤二级。
公开听证化解“小案”有温度
宫某某驾车盗走郭某暂放在田地里的草块180块,价值人民币4千余元。另一案中,何某某因自己的快递件没找到,便将他人快递件取走,被盗快递件价值人民币2千余元。案发后,宫某某、何某某均对自己因一念之差触犯法律非常后悔,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整合多方力量化解“小案”有力度
凌源市检察院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小分队,检察干警密切联系村“两委”干部,进行调解、普法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赵某与邻居刘某因垒院墙发生争执后,双方大打出手。厮打中,赵某失手将刘某打致轻伤,昔日的好邻居变成了针锋相对的仇人。凌源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积极安排“一组一会”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调查知情村民,认真分析问题、基于事实,安排村干部、“一组一会”成员分别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两方在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拆墙让出“滴水沿”,赵某愿意赔偿刘某医疗费和人身伤害损失,两家人终于和好如初。
为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凌源市检察院积极邀请镇派出所、司法所联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布置宣传展板、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2/t20240222_6308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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