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森林日 | 守护“城中林”,一起“森”呼吸
来源 | 松江检察
一花不成春,独木不成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在世界森林日之际,针对“城中林”暨超大城市中紧邻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厂区环绕的生态公益林,松江区检察院公益检察部门创新保护理念和举措,与行业监管部门、属地政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好森林资源,助力打造“海绵城市”。
多次现场勘查
精准调查核实
2023年9月,有市民反映称,某镇某处绿化带停满二手车辆,毁坏绿化,其多次反映但始终未能得到很好解决。
针对该线索,检察人员多次现场勘查,发现涉案地址紧邻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厂区环绕的生态公益林地,林地北侧由河道阻隔,林地的便捷出入口只有东侧一个,而东侧出入口与经营二手车的停车场相邻,为方便经营,上海某贸易公司未经许可将经营的二手车直接停放在生态公益林内。
林地东侧进出生态公益林的出入口
林地内用碎混凝土、砖块、石块铺设出车辆通行道路和停放区域,部分区域使用人工草皮垫覆盖,已停放众多中小型车辆。
林地原为拆迁区域,现场遗留少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林地存在干枯树木,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存在遗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公益林
树木干枯未补种更替
林地内存在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
听取专业意见
规范履职监督
如何处理停车经营的现场需求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检察机关听取具有土地利用、绿化林地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意见,后向某行业监管部门、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挥行业指导职能,协同属地政府合力高质量保护生态公益林。同时,积极与属地政府,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注重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能动履职
一起“森”呼吸
松江区检察院多次与某行业监管部门、镇政府沟通联系,合力保护生态公益林。同时,检察官至现场向停车场经营主体上海某贸易公司释法说理,让保护城市森林和生态系统理念深入人心。
现场座谈会
后该公司积极挪走停放车辆,并主动承担一些清理垃圾的任务。2023年12月4日,松江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联合某行业监管部门、镇政府、林地所在地的居委会、镇农业服务公司并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至涉案林地查看现场整改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充分肯定了阶段性整改成果,并对涉案林地部分问题进行沟通研究。
夯实办案质效
长效守护“生态绿”
松江区检察院开展现场“回头看”,确认现场清理养护生态公益林面积约20亩,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维护。
通道处已安装可移动门
清理养护过的公益林
接下来,松江区检察院将持续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市民规范生活,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合力,共享生态保护成果。行业监管部门、镇政府也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监督考核,促进生态公益林高质量保护。
城市森林对提升城市品质、保护城市生态系统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松江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构建保护森林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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