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八面廉风 > 正文

基层 | 检察官上门听证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不久前,长宁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毗邻学校的一商铺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易引发未成年人对饮酒行为的错误判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为守护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近期,一场别开生面的检察听证会在这家商铺中召开,区妇联、区关工委、青少年事务中心长宁工作站负责人受邀担任听证员,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会议,相关学生代表也到场提出了建议和感想。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走访调查商铺的相关情况和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经过认真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意见。

  

  “通过参加今天的听证会,我进一步了解到饮酒对正处于生长发育期未成年人的身心危害,我们会积极整改落实,依法合规开展酒类产品销售行为。”参加听证的商铺经营者主动表态。相关行政机关也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酒类经营者监管、整顿力度,重点开展校园周边售酒网点相关清查工作,并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酒类经营者法治意识。

  

  近日,长宁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就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上门听证”,区域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进一步增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朋友圈”不断扩大,共同助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此次听证会,是实现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法治进校园、社会治理融合推进的生动体现,也是该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将持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上门听证等多种方式主动延伸检察服务触角,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增强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社会对妇女儿童权利保障的关切,用心用情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zLIIL8TvT9zuMWvRdFes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