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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不烂的馄饨

发布时间:2024-03-1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案件讨论。

  经常做饭的人都知道,面食煮时间长了就会烂。为达到好吃而不烂的效果,不法商贩竟想出了歪点子。我就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2023年11月10日,经我院提起公诉,郑某、林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令郑某、林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022年12月13日,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郑某的馄饨店检查时,现场查获未使用完的硼砂1500克,已制作好的饺子皮1190克、馄饨1140克、馄饨皮11540克。经检验,郑某制作的馄饨和馄饨皮中均含硼砂。案发后民警调取林某的购物记录发现,林某从2022年8月起先后5次购买硼砂11000克。

  2023年2月9日,公安机关对郑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同年6月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8月14日,补充侦查后再次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你作为餐饮经营者,对一种非食用的材料能否添加在食品中,没有弄清楚前就随意添加并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有没有考虑过会造成什么后果?”“当时没想那么多,因为没添加硼砂的馄饨皮煮久就会烂,后来听说添加硼砂会好很多,我就买来试了一下,发现加了硼砂果然不容易烂,就继续往里面添加了。”讯问郑某时,他说自己并没有深想过硼砂是否会危害身体健康,认为少量添加不会有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营业。

  “我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你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用性物质,具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身体健康安全的危险性,已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你明白吗?”经过我的释法说理,郑某夫妇当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同年9月12日,郑某、林某签署承诺书,承诺自愿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承担侵权责任,并主动在省级以上媒体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缴纳公益赔偿金31200元。9月18日,我院就郑某、林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硼砂是一种化工原料和药物,也是一种外用消毒防腐剂。我国很早就明确了硼砂是非食用物质,并确认其有毒有害。大家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选购,避免到小作坊购买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手作食品”,拒绝购买“三无”产品,避免在无意中“中招”。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夏海燕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3/t20240315_16048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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