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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期间,他的企业年产值超1.5亿元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1月30日,检察官到企业进行回访。

  1月30日,江苏江阴,小雨,在兰新公司(化名)的生产车间里,工人们正干得热火朝天,一个个机械铸件在他们的娴熟配合下从生产线上脱模成型。

  眼前的这一幕,让前来进行年度例行回访的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十分欣慰。企业负责人高杰(化名)一边带着检察官参观,一边介绍着企业产品:“这是我们最新研发的新型铸件,通过技术改造把成本降低了40%,一年可以节约成本上千万元,而且我们已经拿到了专利。”

  而几年前,他还在为企业如何正常运转而发愁。

  高杰在江阴经营着兰新公司,在山西还承包了一家工厂作为生产基地,经常往来于全国各地。2019年9月,高杰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江阴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同年10月起,高杰在居住地无锡市梁溪区接受社区矫正。

  2020年3月,检察官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约谈,高杰说出了自己的烦恼:“现在外出没那么方便,公司的发展很受影响……”原来,高杰因工作需要经常申请跨区域活动,由于申请频繁,社区矫正机构因其外出时间较长、监管难度大等原因,对其部分申请不予受理。

  检察官在调查走访后了解到,兰新公司是某大型国企在无锡的核心供应商,而山西的工厂承担了大部分供货任务,兰新公司的客户遍布全国各地,合同洽谈、重要事项的审批等都必须要高杰本人参加。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高杰虽然频繁申请外出,但确实是工作需要。2020年4月,该院向区司法局发出书面监督意见,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高杰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的申请予以批准。区司法局采纳了该意见。

  随后,该院主动约谈高杰,要求其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2023年4月,高杰的缓刑考验期结束。在三年多的缓刑考验期内,兰新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稳就业作出了贡献。

  参观完生产车间,高杰带着检察官来到公司会议室。“年度优势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供应商”……一块块荣誉奖牌在陈旧的会议室内显得格外亮眼。

  “你们公司获得的荣誉可真不少啊!”检察官夸赞道。

  “多亏了你们帮忙,企业去年产值超过了1.5亿元,同比增长了18%。现在我一门心思搞研发,去年我们与一所知名高校达成了校企合作协议,今年我们将花更大的精力研发更好的铸造材料。”高杰对企业的发展信心满满。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2/t20240227_1598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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