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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治罪与治理,打好醉驾治理“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醉驾治理课题组

  近日,“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要求在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的同时,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发生。广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有机统一,在依法追诉醉驾犯罪的同时,向前推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系统治理之基;向后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抓实源头整治之效。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占总体刑事案件的比重已从2022年的39.62%降至34.65%,12月单月降至26.68%;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占总体交通肇事案件的占比已从2022年的12.28%降至10.58%,呈现出“双降”的良好态势。

  依托“深调研”破题,找准症结精准发力

  醉驾入刑以来,广东省的危险驾驶案件攀升,高居刑事案件榜首,实践中存在重惩处轻预防、犯罪治理效能不足等问题。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高度重视,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牵头“推动完善醉驾执法司法体系和法律适用”课题,开展有深度、有价值、有实效的调研。

  “走出去”广泛听取意见。走访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听取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区、企业代表的意见,确保调研紧紧围绕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注重把握执法司法政策动向,凝聚跨部门协作共识,用心回应群众期待。

  “深进去”挖掘发案规律。通过系统抓取、定向报送、人工复核等方式,收集和分析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特别是近三年全省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对全省500多件涉酒驾驶交通肇事重点案件开展逐案评析,挖掘醉驾及涉酒驾驶交通肇事的关联性和发案规律;查摆醉驾治理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并纳入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问题清单,开展针对性施策。

  “沉下去”直插基层一线。针对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4市醉驾案件占全省60%的情况,广东省检察院下沉实地调研,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单独或联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到上述地市交警支队走访调研,组织召开部分地市醉驾治理视频调度会。在深度分析醉驾“大市”“大数”基础上,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向省委报告醉驾案件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全省醉驾案件基本情况、醉驾案件频发原因,提出“推动构建醉驾科学分层治理机制、加强醉驾源头治理、完善醉驾治理考核体系”等综合治理建议,获得省委高度重视。

  运用“新思路”解题,“职能+场景”全链条共治

  为将调查研究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力“引擎”,广东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醉驾治理专题工作视频会,提出“检察职能+治理场景”全链条共治的新思维、新范式,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有机统一,在依法追诉犯罪、治“已病”的同时,还要建议和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构建和完善社会防控体系,重视治“未病”,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广东省检察院提出,要坚持精准治罪,准确理解相关量刑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依法把握起诉必要性。推动醉驾源头治理,推进构建覆盖涉酒驾各个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动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形成预防风险、维护稳定的工作合力。

  广东省检察院专门印发工作方案,围绕依法追诉惩处醉驾、推动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督促堵塞管理漏洞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醉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检察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牵头、业务部门骨干组成的工作组,每周编发醉驾治理简报,每月分析通报醉驾治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实时开展指导。

  构建“大治理”格局,协同提升诉源治理实效

  积极推动构建醉驾治理防控体系。全省共有18个市级检察院向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专题报告醉驾治理工作情况。佛山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市委平安办牵头开展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完善建章立制。河源市检察院推动市委平安办、市委政法委印发实施市检察院起草的《关于加强醉驾问题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并将醉驾治理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工作体系。中山市检察院推动市委平安办、市道安办制定《2023年中山市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山市打击整治涉摩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全省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制发醉驾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建议公安机关及主管部门加强预防性执法,强化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大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和犯罪预防。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交通行为失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当地公安机关采纳并制定了《“闯红灯”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针对代驾人员服务不到位导致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等行为,向区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代驾公司优化代驾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中山、茂名检察机关针对摩托车醉驾案高发的情况,建议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无牌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等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宣教引导,提升重点镇街治理水平。

  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深圳市检察院探索建立醉驾案件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出台文件规范公益服务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及参加方式,南山区检察院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联合团区委、区义工联签署醉驾案件公益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书,发挥义工联管理平台优势,抓实犯罪嫌疑人参与公益服务效果。东莞市检察院走访市餐饮行业协会,推动场所经营者主动开展酒驾防控,实现监督管理、店面宣传、人员培训全覆盖。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联合电信公司向辖区人员发送提醒预防酒驾醉驾短信75万余条,会同法院、交警等部门在驾考审验教育室公开开庭审理醉驾案件,组织新领驾照人员旁听并在线直播,取得良好预防警示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2/t20240227_1598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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