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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推进锁定在校生异常电话卡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检察技术人员通过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碰撞数据。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成为检察机关起诉人数占比较高的罪名,且低龄化、大量学生涉案的特征明显。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影响了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也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同时,还需加大对社会治理问题的重视和解决。

  针对此类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在校学生综合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关联犯罪,以检察长为责任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组成建模和办案团队,通过构建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尽早发现在校学生办卡异常数据,从源头阻断学生陷入犯罪风险。

  【模型构建】

  数据汇集:检察官从三个渠道收集相关数据。一是检察官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年龄段,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调取收集在校相关学生信息数据,比如调取14周岁至20周岁之间、一般情形可能持有手机并办理过电话号码的学生信息。二是调取电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的电话卡办理明细,信息内容尽可能完整,比如包含号码轨迹、开卡状态、补办卡情形等。三是调取公安机关反诈平台的号码信息数据,用于快速锁定号码是否涉罪、是否异常等。

  数据清洗:检察官通过设置“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关键词,从收集的数据中对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再将该部分数据予以整合。通过对上述数据进行梳理、碰撞,发现办卡异常数据供进一步筛查。

  数据模型:

  第一步:构建基础数据库。检察官将教育体育局、学校的在校学生数据整合为学生数据库,按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等信息划分为有效字段。同时,将电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办理的电话账户明细整合为电话卡数据库,按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开卡时间、号码轨迹等划分为有效字段。

  第二步:构建一级数据库。检察官将学生数据库和电话卡数据库进行碰撞比对,生成同一学生身份证号码名下的电话卡办理明细,即形成在校学生办卡情况一级数据库。

  第三步:延伸形成二级数据库。检察官按照在校学生身份证号码、办卡时间、办卡数量等关键字段进行碰撞,筛选出在校学生同一身份证号码名下办卡数量达到3张或5张以上的名单,即形成办卡情况异常二级数据库。

  第四步:将二级数据库中异常的学生电话号码与公安机关反诈平台涉嫌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号码信息数据进行比对,锁定存在高度异常或潜在风险的电话号码明细,即异常号码重点关注三级数据库,将其作为个案办理线索或者类案监督点。

  同时,鉴于网络犯罪的行为扩张性、侵害法益多样性两大显著特征,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的甄别对象可以从在校学生延伸到老年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筛选领域也可以拓展到银行卡、微信、QQ、抖音等,借此全方位斩断电信诈骗类犯罪行为链条。

  【应用成效】

  紧扣检察业务工作,突出法律监督属性。该院运用模型排查出14周岁至20周岁的学生当中,办理3张以上电话卡的有2014人、办理5张以上电话卡的有726人。检察机关将上述异常线索移交至电信主管部门对外发布通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注销失控电话卡,目前已注销异常电话卡5590张、关停异常高风险电话账户1095个。同时,该院将涉罪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9人、捣毁犯罪窝点2个,有效实现对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罪错行为的分级、分类干预。针对在校学生办卡异常行为,检察机关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71份,向区教育体育局、电信主管部门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8份,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全面精准地参与诉源治理。

  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形成综合保护合力。该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反映出的在校学生办卡、售卡等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由政府牵头联合区反诈中心、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下发《未成年人通讯数据调取以及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纪要》,明确专人专管,定期调取未成年人通讯数据,督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办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处理并反馈给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检察机关。

  能动履职促进治理,推动形成入网规范。该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与行政部门召开联席磋商会等方式,督促电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出台《电话卡办理程序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电话卡办理工作,助推行业治理。对于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指引》要求电信运营商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合适成年人在场并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入网,重点关注批量开卡用户、短期内反复开卡、注销、补卡等异常用户。各电信业务公司网点、营业厅从严执行入网规定,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加强问询和反诈告知,加大异常卡复核力度、停机力度等方面的整治整改。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2/t20240228_15997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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