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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纯中药制作 实则添加化学药物

发布时间:2024-01-1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不具备药品制售资质,却以所谓的“纯中药”配方制作“美肤丹”,实际上添加多种化学药物和激素成分。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2018年开始,李某在未取得药品制售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打着“祖传药方”“纯中药”的旗号,向部分皮肤病人出售其自制的“美肤丹”,并声称其中包含白鲜皮、白芷、苦参、瓦松等多种名贵中药材,每瓶售价400元。

  2019年,李某通过某诊所负责人陈某(另案处理)的介绍,将“美肤丹”卖给病人作为治疗药物。陈某见一些病人使用“美肤丹”后症状确有好转,认为有利可图,便频繁向李某购买“美肤丹”推销给病人。

  2023年4月,李某无药品制售资质却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执法人员经现场查看发现,号称“祖传药方”的“美肤丹”就装在李某从网上购买的半透明塑料瓶中,瓶身贴有“极品美肤丹、中医传承、私人定制”字样的标签纸,但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重要信息。执法人员还在李某住处查获打粉机、空药瓶等非法制药原料和工具。经检验,在李某住处扣押的“美肤丹”内检测出土霉素、醋酸泼尼松等抗生素、肾上腺皮质激素成分。经查,截至案发,李某共出售自制的“美肤丹”80余瓶,销售金额3万余元。

  2023年8月,该案被移送东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在未取得药品制售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并销售药品,涉案药品无国家药品标准、无核准的药品治疗标准,长期服用会对人体产生副作用。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日前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1/t20240112_1586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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