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护航培育优良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实践中,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紧盯责任落实和纪律作风,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监督首责,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日常监督抓常态推进,围绕工作作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廉洁从政等方面开展“点题式”监督检查,紧盯被监督单位优化服务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形成专项监督任务清单,督促职能部门整改突出问题、确保政策落地。通过专项监督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切入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查找在权力运行、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合等方式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对企业、群众的诉求快速响应、及时督办,对涉企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查办。
把握系统思维,强化贯通协同。将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列入巡察重点内容,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措施,着力查找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群众信访中有关营商环境问题,构建与司法、审计、统计、信访、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会商、整改反馈的工作闭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涉企服务、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进行数据监测、智能分析,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即时预警提示,对核实的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快查快处。
坚持纠树并举,完善长效机制。督促职能部门主动排查在权力运行、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监督台账,通过清单化明责、台账化履责、制度化督责,夯实属地党委的主体责任和部门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推动职能部门优化流程、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与司法、执法相关部门的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阻碍项目建设、损害发展环境责任人的惩戒力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营造干部敢为、企业敢干、群众信任的良好发展环境。(聊城市纪委监委课题组)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llyt/202312/t20231228_116906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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