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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闻联播】守护“一江碧水” 重庆持续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是检察机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创新举措。在重庆,44个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分布在长江沿线,为生态环境修复做了许多工作。

  

  今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打造的首个长江生态检察官综合履职办案基地在石柱县投用。最近,值班干警接到了一条水污染公益诉讼线索,立即赶到现场提取水样。

  石柱县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副主任徐文婧告诉记者,他们就相关问题迅速与当地政府进行了磋商,当天下午,所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此外,石柱检察院还与林业部门合作,通过自然保护地智能协作中心的164个监控摄像头,对6个自然保护地开展了实时巡查。

  石柱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世明透露,他们共同打造了“林长+检察长”自然保护地智能协作中心,着重从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发力。

  石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洪英说,推动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执法管理等信息共享网络。

  

  在永川朱沱镇,长江生态检察官对随意增殖放流现象进行了规范,并与多部门联动,通过公开听证会、发送检察建议等形式,保护好长江渔业种质资源。

  永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员王世洪讲到,所有的增殖放流活动都必须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要符合当年的增殖放流计划。

  永川区检察院检察五部检察官朱玉磊认为,相关镇街加强普法宣传和巡护力度,形成合力。

  

  市检察院表示,目前,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职能职责已拓展到涉环境资源领域的所有公益诉讼案件。今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934件,同比上升20%。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gyss/202311/t20231121_60725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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