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支持起诉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如何将民事支持起诉与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紧密结合起来,使其发挥更大作用?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坚持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帮助与支持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上:首先,用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开辟新渠道;其次,运用调查核实权,协助弱势群体收集相关证据,力求案件诉得出、判得准;再次,延伸履职触角,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针对在支持起诉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以检察履职促进社会治理。
二是针对不同案件开展“定制型”支持起诉。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支持起诉申请人的实际困难,量身定制不同的支持方式,能够更好地解决弱势群体的诉讼难题。如支持起诉申请人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法律知识匮乏、诉讼能力偏弱的特殊群体时,检察机关的支持应当侧重于指导其撰写起诉书、协助其收集证据等,从而弥补其在诉讼能力上的不足。再如支持起诉申请人为生活困难群体,检察机关通过调查确认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时,应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多元帮扶”模式,在支持起诉的同时,通过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其燃眉之急,通过凝聚更多社会力量解决其后顾之忧,使检察支持起诉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得以凸显。
三是支持与监督紧密衔接。支持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当事人真正实现合法诉求才是检察机关履职的目标。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支持当事人起诉后,应密切关注案件的审判及执行活动,积极发挥民事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判决,确保生效判决及时执行到位。如在办理一起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将民事检察权贯穿纠纷解决全过程。检察机关先支持未成年人起诉维权,后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确保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作者分别为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12/t20231220_63751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再次抗诉与跟进监督之辨析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