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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强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章中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北京市委实施意见对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北京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最高检要求部署,以更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推动形成行政检察新格局。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既推动构筑双向衔接闭环,也充实了行政检察职能。诉讼内监督是行政检察的传统业务、基本职能,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是行政检察的重中之重。检察职能内部优化调整后,反向衔接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供了“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明确依据,成为检察机关新的业务增长点。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先试先行、积极稳妥推进向诉讼外监督延伸,进一步充实做实、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为推动形成行政检察监督新格局贡献首都检察力量。

  加强协作配合,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法律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统筹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重点不是“监督纠正”,关键在于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站在党的法治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中整体考量,积极搭建“府检联动”平台,推动将行政检察监督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依托特定行业从业禁止处罚(处分)、公租房违规使用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涉刑核查、案件移送、处理反馈、联席会议等制度建设,构建首都版“行政检察+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增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深化诉源治理、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写入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北京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理念和要求,系统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针对一个行业或者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制度性问题,强化类案监督和大数据赋能,以行政检察监督通报、类案检察建议等形式,凝聚执法司法合力,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防范行政监管问题多发,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推动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延伸,将检察履职效果转化为首都治理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更上台阶。

  (作者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11/t20231122_634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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