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业务技能系列|强化类案检索 助力高质效办案
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例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是便捷、有效的业务指导、政策指引依托;对于社会而言,是直观的释法说理、法治教育素材。既往案例,尤其是指导性案例在维护法律法规理解、适用的客观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官通过进行类案检索,可以为司法办案寻求切实可行的理论和实务指导,这既是提升自身办案能力、丰富办案经验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的重要抓手。开展类案检索的基本路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一是明确办案需求,确定检索关键词。开展类案检索是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解决棘手问题的客观需要,围绕待解决问题明确需求、设定恰当的关键词是检索的基础。可以采取“标准化+个性化”的方式设置关键词,即一般情况下,在办案件所涉罪名、具体罪状表述应当直接作为关键词,之后再根据案件特点确定个性化关键词,此时应当注意关键词设定需符合法律条文、理论通说中的一般表述习惯,而且应当尽量简洁明了。如欲确定交通肇事罪中如何认定逃逸情节,应先将交通肇事罪作为关键词,将个性化关键词设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而不宜设定为“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等不符合罪状规范性表述的常用口语,既能实现案例检索数量和范围的可控性,也能够确保类案检索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当然,如欲通过类案检索明确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的界分,则应当将这些罪名同时作为关键词,在罪名关键词之间设定为“或者”关系;或者直接将罪名关键词剔除,通过犯罪情节、法律后果等关键词进行检索。
二是选择检索平台,全面提取目标案例。目前,使用比较广泛的类案检索平台主要有官方网站、专业案例数据库和互联网资讯服务平台三类,三者之间存在资源交叉,可以择其一使用,辅之以其他平台的补充,即可基本保证案例查询的全面性。第一类是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生效裁判文书的官方平台,12309中国检察网是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已获法院生效判决支持的起诉书和生效不起诉决定书的官方平台,二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案例亦较为全面。第二类是专业案例数据库,其中的案例资源丰富,更新及时性、检索灵活性较强,能够大幅提升类案检索的精准度。第三类是互联网资讯服务平台,这些检索平台也有其不容小觑的独特价值,它们通常以新闻视角对实践中新发、多变的犯罪模式进行披露,虽不能直接作为办案参考,但通过关注新闻案件可以追索最新的裁判文书、寻找相关办案机关和人员进行内部交流,其转化成果对于有效应对新型犯罪往往具有较强的补充作用。
三是制作检索报告,明晰参照适用类案办理规则。通过检索甄选出在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程序保障、刑事政策把握等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的案件后,还需逐一进行“解剖”,剔除关联性不强的案例,留存有效案例进行归纳分析并制作检索报告。在形式上,可以呈现为《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情况表》或者《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报告》;在内容上,主要包括本案概述、检索情况、检索结论及案例原文四部分。报告的重点在于检索情况部分,即要对检索到的案件进行分级分类展示,对于检索到的案件较少的,可以详细列明案件的相关情况,如名称、案号、案由、要旨、基本案情、审查(裁判)过程、裁判结果、指导(典型)意义等;对于检索到的案件较多且法律争议较大的,可以针对案情的相似性、法律关系的相似性等制作表格。制作类案检索报告可以从大量的归集案例中提取出具有参考性价值的内容,提炼出共性观点和争议焦点,凝聚共性观点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对比争议焦点进行合理性论证,形成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类案办理规则,以解决在办案件或者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或者为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供论证基础。通过前述筛选、归集、梳理、研判,将有助于解决在办案件处理中遇到的大部分疑难问题,以他山之石补强检察官办案能力和办案经验。即使仍然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够通过汇聚群体智慧,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的论证参考,对寻找突破困境的有效途径大有助益。如在办理标的额较大的刑民交叉案件时,为找准刑民争议焦点,突破长期困扰司法机关的刑民定性难题,以刑民交叉、借款合同、诈骗罪为检索关键词检索出相关案例并制作类案检索报告,形成对于刑民交叉案件不能囿于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中重叠的前期行为路径,而应当重点审查二者出现分歧的后期客观行为突破认定困境的甄别思路,确保依法准确办理案件,有力提升办案质效。
(作者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11/t20231108_633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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