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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营造稳企安企惠企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郭慧丽

  民营经济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海南省三亚市加快建设国际旅游胜地,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科创高地,三亚市民营企业注册数量、吸纳就业人数、资金投入等逐年递增。如何为三亚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是三亚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坚持统筹监督办案与服务经济发展,打好法治“组合拳”,探索服务新措施,注重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上下功夫,努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一、结合形势发展,突出工作重点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抓紧抓好,认真领会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抓实落细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定《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制度》,成立涉民营企业疑难案件办理指导小组,开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

  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2021年11月,我们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行刑衔接工作细则”,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探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综合履职模式,加强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推进上下游犯罪一体打击,建立联系企业清单、追赃挽损等工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打好法治“组合拳”,护航民企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经营主体的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也就越充沛、越持久。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打好法治“组合拳”,积极营造稳企、安企、惠企法治环境,让企业享受法治红利。

  以从严增强安全感。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涉及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民营企业家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坚持快捕快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感。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以经营企业为名、危害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

  以从宽提升获得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刑事办案主导责任,依法对涉民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涉民企案件,发挥检察职能,督促、配合有关单位积极追回赃款,让企业在办案中有获得感。深化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解除发展“紧箍”,让企业重拾信心,推动放手经营,释放企业活力。

  以合规凝聚认同感。随着国家立法进程的不断加快,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日益凸显。在办案中推动企业合规,可以降低涉法风险,减少经营成本。我们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做法,把企业合规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释放司法善意的有力措施。

  制定《关于办理涉企合规刑事案件工作制度》,从合规适用范围、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联合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等单位,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第三方人员客观性中立性作用,推动企业合规整改评估专业化、实质化,以制度集成方式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涉企合规工作,今年7月,我们制定了第三方组织工作规程、办理合规案件工作规程两项制度,从企业合规启动、专业评估介入等方面,构建推动企业合规工作制度体系,为检察官办案和第三方组织开会评估提供制度支持。

  三、创新服务措施,推动诉源治理

  我们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办案为中心,以创新的思维、思路、措施探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

  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检察官结合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我们采取制发检察建议、深入企业走访座谈等形式,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向渔业公司、金融企业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制发检察建议,占社会治理类建议的45.5%。如针对某建筑公司管理不严、员工监守自盗的问题,向该公司提出“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检察建议,帮助该公司弥补了管理漏洞。

  发布风险提示。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一些企业经营中的涉法风险具有关联性、普遍性,通过结合办案向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发布提示,可以有效防范企业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坚持系统思维,把案件办理作为服务企业、推动发展的资源。梳理汇总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归纳提炼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常见风险,创新编发“企业风险提示”,联合市工商联、青联会向全市300多家民营企业发布,提醒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关注生产经营中的涉案风险,警示企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畅通联络渠道。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亲清”两字一个也不能少。为此,我们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开辟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让法律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做好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及时问计于企、问需于企,积极回应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当面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把脉发展形势,共商服务措施,制定改进措施。加大法治宣讲力度,通过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联合市工商联开展企业合规、法治环境等专题宣讲,并采取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让企业在宣讲中受教育、有启发、守规矩、求发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这给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继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努力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9/t20230911_627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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