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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询问:发挥行政检察职能 推动法治云南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31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询问。

  

  履行监督职责,纾民困解民忧。当前,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紧盯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发挥人大监督实效。7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率班子成员到会应询,现场作答。

  

  做实做强行政检察工作

  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其中,行政检察肩负着监督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一手托两家”的双重责任,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云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社会公众对于行政检察工作还缺乏深入了解。请简要介绍一下行政检察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工作开展情况如何?”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何云葵首先提出问题。

  

  “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民告官’案件,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监督,通过这种监督来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宗根在回答中简要介绍了行政检察职能和“提出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的内涵。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时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0749件,17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专题询问时,王光辉还以“离不掉的婚”的案例,生动说明了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08年,汪某伪造身份信息与王某登记结婚,但2013年起汪某离家出走8年未归,王某欲申请离婚。因汪某未到场和身份信息虚假,民政局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法院无法受理相关民事、行政诉讼。而后王某申请检察监督,在检察机关向玉溪市某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后,王某顺利办理离婚登记,这场“离不掉的婚”终于有了结局。

  

  突出重点领域发挥职能作用

  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近年来,全省法院行政案件总量呈上升趋势,其中资源和住建领域的案件数量占比达全部一审案件数的61.71%,反映出相关行政部门在执法权限、程序、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凌提问:“针对资源、住建领域行政纠纷较多的情况,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监督?”

  

  “资源、住建领域关乎民生民利、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始终是检察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永华介绍,近年来,这两个领域是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案件较多的领域。2018年以来,这两个领域案件占到我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受案的29.8%,占公益诉讼检察立案的44.15%。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监督,着力强化行政检察履职,着力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着力强化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强化依法能动检察,聚焦资源、住建领域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社会治理难点堵点,运用好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汤培远提出的“如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建邦说,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争议,大多数都经过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等多个环节,往往是多年诉讼、长期申诉的案件,争议原因复杂多样,化解难度大。“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行政检察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各环节,融化解争议于办案中。”施建邦介绍,2019年,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行政检察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多措并举、创新机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既解“法结”又解“心结”。3年来,共化解行政争议1494件,化解5年以上的行政争议90件,开展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案件325件,解决了一批“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

  

  积极补短板强弱项

  拓展监督线索渠道

  提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的重要手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孟庆红围绕如何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提问。

  

  “检察建议具有纠正错误、推动整改、督促履职的功能,与抗诉、纠正意见一并成为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世清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相对较多。共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119件,提出检察建议7494件,采纳7018件,采纳率93.6%,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他表示,从我省实践经验来看,高质量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检察建议的跟踪督促、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是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效果的有效经验和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晓雪提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在基层较为突出。她提问:“如何有效拓展监督线索渠道?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案源少,确实是困扰基层检察院做实做强行政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说,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监督线索案源渠道,采取了不少创新举措。如充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开发了智慧小程序,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通过3年的努力,去年已实现了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托省人民检察院和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建立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衔接,实现数据共享。2020年至今年6月,平台发现案件线索912条,下发至各(州)市检察院核查办理,成案454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周智鸥表示,在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用方面,检察机关将着力强化代表、委员的联络机制,构建建议、提案转化为案件办理机制,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办理代表、委员提供的行政监督案件线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努力办理出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段昌群还就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与数额确定等进行了提问。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现场作出回应,表示将紧盯公益保护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搭建各方参与渠道,科学评价环境影响程度和责任划分,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行政检察工作,为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7/t20230728_58644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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