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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发酒疯气跑代驾,存侥幸开车上路……获刑!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虹口检察

  春节将至,少不了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兴致高昂时,多喝两杯,给生活助助兴。但觥筹交错之后,广大驾驶员们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酿成大错悔之晚矣。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对一起醉酒驾车案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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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会至深夜,醉酒找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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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22日晚间,家住浦东新区的张某来到KTV与几位好友一起唱歌。期间,喝了几杯酒,“在KTV的时候,我大概喝了两杯白酒,两杯洋酒。”

  

  9月23日凌晨2点,张某在KTV附近的一家小店吃了夜宵。一个小时后,在手机上叫了代驾,计划返程。“代驾来了之后,我就跟着他一起驾驶着我自己的车准备回家。”张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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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代驾发生口角,被撂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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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时,张某坐在车后排座位上,因醉酒耍酒疯,和代驾之间发生口角,闹得不愉快,导致代驾拒绝继续这一单生意,将车停靠在路边后离开了。

  

  代驾刚离开,张某并没有换位置,仍坐在后排座位上,拿起手机重新叫了代驾。过程中,等了很久也没接到电话,于是,张某坐到驾驶员的位置开起了车。据张某事后回忆,当时代驾给他打了3通电话,而他没有接到是因为手机设置了夜间勿扰模式,来电处于静音状态,就这么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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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侥幸心理,醉酒驾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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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代驾撂挑子后,张某开车上路了。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酒后不能驾车时,张某的回答是肯定的。

  

  

  

  在明知酒后不能驾车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醒了,不影响开车”,于是独自驾车前行,上了延安路高架。后又因在延安路高架和中环路高架分叉的地方走错,上了中环路,没有及时找匝道下去。“当时代驾把我丢下,我很生气,头脑被冲昏了,所以也没有注意开了多远。”

  

  最终,张某被虹口区某卡点设卡检查的交警查获,当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是酒精含量169mg/100ml。随后,交警将张某带至第四人民医院采血检测,检查结果也是血液乙醇含量169mg/100ml。

  

  张某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被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是深刻的教训,值得我们的警醒。

  

  临近年关,各种聚会如约而至。检察官提醒,驾驶员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醉酒上路。切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这既是对自身安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负责。希望大家都遵纪守法,过个平安年、团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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