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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 | 凝心聚力,砥砺同行,共护美好未来——检察官莫苇菁做客《长三角人物周刊》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上海黄浦检察

  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莫苇菁、黄浦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上海市黄浦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主任俞东做客长三角之声《长三角人物周刊》。

  

  

  莫苇菁

  

  莫苇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7年,莫苇菁始终勇担检察使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润物无声的情怀,默默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先后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检察机关未检办案能手、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等称号。

  

  

  俞 东

  

  俞东,上海市黄浦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上海市黄浦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先后荣获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教师、2017、2018年度上海市先进治安责任人、上海市世博会杰出志愿者、黄浦区教育系统“五带头”共产党员等称号。

  

  

  

  Q

  未检工作的主责主业是什么?

  

  莫苇菁

  

  未检工作主要是办理14至18周岁未成年人各类案件,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都有涉及,包括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通过观护帮教、责令家长监管、送入专门学校等措施,矫治罪错未成年人;通过心理干预、司法救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近年来,还扩展到对困境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合法权益的保障。

  

  Q

  可以简单介绍一下黄浦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职责是什么?

  俞东

  

  “中心”在黄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本着“干预前置、保护优先、服务基层”的原则,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核心和重点,借助区域在预防、教育和转化成长困难学生方面的职能与优势,为基层学校提供专业指导,对个别学生教育和家校冲突问题做到过程性干预。“干预前置”,就是为基层学校处理个别学生的教育家校矛盾和校园周边的治理等问题。“预防为主”,主要是通过一些法治安全教育,让学生能够有法治意识,不要走向法律的边缘区。“服务基层”,就是既要服务学校,更要服务学生,让他们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

  

  Q

  可以说说“莫阿姨”这个称呼的由来吗?

  莫苇菁

  

  我们接触到的孩子,他们都发自内心地叫我莫阿姨,家长也都这样叫我。创建品牌之初,我们的初衷就是把未检工作的实质和内容扩大化,形成辐射效应。在商量品牌名称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要朗朗上口,其次也要具备标识度、认可度。于是我们就想到了“莫阿姨”这个称号,孩子们也觉得亲切,就有了这么一个品牌名称。之后,在未保中心的牵头下,我们与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合作,开发设计检察官形象IP,当莫阿姨的IP形象表情包上线时,同学们都说:“没想到,没想到,检察官可以有如此萌萌哒的形象!”我们以学生们喜爱的表情包形式,走进了他们的生活,使得青少年对学法、守法更加有兴趣。

  

  

  

  Q

  检察院和未保中心怎样协同创新法治宣传的呢?

  

  俞东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思考以怎样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能够让更多的学生们参与进来。于是我们就想到,将检察院办理的一些案例、学校德育教导时碰到的问题以及学生们日常生活中的疑惑整合起来,进行剖析,通过拍摄校园法治情景剧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同学们参与表演,在演绎过程中更加直观地感知发生在身边的法律风险,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不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最终还成为普法宣传的代言人。

  

  

  

  Q

  这两台法治情景剧演绎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莫苇菁

  

  我们联合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就法治情景剧的剧目选编、选角方式、效果呈现等进行多次协商,这两个故事分别是预防校园欺凌和网络追星,都是来源我们检察院办理的真实案例。每个剧目最后,都会有检察官现身说法,高度概括情景剧当中所要掌握的一些预防被害小技巧,提供一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孩子们更清晰地识别校园欺凌和网络骗术,提醒孩子们不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同时也加强自我保护。

  

  

  

  Q

  俞主任您之前是语文老师, 现在做的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这个转型大吗?

  

  俞东

  

  我个人的经历比较多,做过初中教师也做过高中教师,做过班主任、做过德育教导,也做过总务主任,也曾援疆支教。做班主任的时候,关注的是一个班四五十个学生。做德育教导的时候,关注的是全校1000多个学生。现在关注的是从3周岁到18周岁的所有学生。我觉得自己很有幸能够守护那么多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是我的职责。虽然每一次的身份与角色的变化对我而言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每一次挑战都是一次历练,每一次历练都是成长的蜕变。无论我如何成长,作为一名教师的初心是不变的,那就是——“为每一个孩子快乐健康的成长保驾护航。”

  

  

  

  Q

  俞主任有没有让你印象比较深刻的孩子?

  俞东

  

  今年有一学生小翔,“走弯路”的时候正逢填报高考志愿,由于他是未成年人、初次犯罪且涉案金额不高,黄浦区检察院对他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聘请了社工作为小翔的合适保证人,与小翔父母共同为他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好好为高考做准备。当小翔即将参加高校自主招生面试的时候,他不幸感染新冠,被安排转运进了方舱。我们借助于社会各方面的帮助,让他在方舱医院里顺利进行了高考面试。小翔也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感谢和回馈社会,他加入了方舱志愿者团队,为后来者创造良好的环境。目前小翔在一所大专就读,开始了人生新的旅程。

  

  

  

  Q

  那么莫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18年,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什么?

  

  莫苇菁

  

  小陆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羁押。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陆有多个法定从轻情节,且准备继续学业,经综合考量,遂对小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我们联合当地社工组织与家长组成帮教小组对小陆开展异地观护帮教。为小陆量身定制考察方案,经常采用微信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小陆及其家长、社工保持联系,定期检查其遵守考察义务、完成实践项目的情况,对其承受的考前压力、观护考察压力开展心理疏导,鼓励他融洽社会关系和亲子关系,积极投身公益劳动,鼓励他在学习上奋发拼搏。经过几个月的考察,小陆不仅按时保质地完成了所有考察项目,还通过自己刻苦学习,考上了一流大学。我们从办案实际出发,对向好意愿明显,转变突出的未成年对象,通过积极帮教,促其回归社会。多年来,许多像小陆这样经帮教的未成年人脱胎换骨,走上了崭新的人生道路。

  

  

  Q

  两位都是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未保人”,这么多年工作的积累,有什么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仅是办案,更重要的是教育感化挽救,帮助孩子们回归家庭、融入学校和社会。”黄浦区检察院携手各方力量,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双向保护”。一方面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帮助其走出困境、拥抱阳光。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维护好每一个孩子的合法权益,需要依靠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的共同携手、通力协作,用心用情为每一个孩子多想一些,多做一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为他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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