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组织人事 > 正文

科普工作者明年起可评职称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科普工作者明年起可评职称

  重庆职称系列增设科学传播专业,项目研发、论文发表不是申报硬性条件

  科普工作者可以评职称了!12月29日,记者了解到,为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加强重庆市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普事业发展,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近日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条件》,我市将在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中增设科学传播专业,设置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对应的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科普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关系到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普人才是科普工作的核心,近年来,我市科普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市级科普基地数量达到284家,科普专兼职人员近5.2万人。

  据介绍,《条件》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从事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内容创作、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均可进行职称申报。

  《条件》对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重点明确了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以及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件》注重科普工作实绩,同时创新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科学传播成果运用及产生的社会效益,未将项目研发、论文发表作为申报硬性条件。同时,明确了在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内容创作或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等工作业绩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更具可操作性。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不受学历年限等要求限制,破格申报。

  据了解,《条件》详情可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官网查询。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向重庆市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科技局)申报评审,具体要求可关注当年申报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18054.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