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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数字立交桥”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探索研发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智慧数字平台”(下称“平台”),打通线下线上,架设集家庭教育指导、公共信息服务、市域综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立交桥”,让更多未成年人得到来自全社会的关爱和守护。

  构建未成年人“134”保护体系。一是搭建一个框架。长乐区检察院牵头建立综合保护工作机制,统筹平台应用和工作分流交接,与区司法局、民政局等13家单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联动全区22家职能部门、218所学校、5个群团组织和2个社工组织,分权限、分层级通力协作,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第一时间报告、一站式取证和救助。二是建成三个中心。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和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该中心建成以来,长乐区检察院先后对14名未成年人实施司法救助并帮助申请救助金32万元。三是配套建成四个基地。长乐区检察院建成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感化、疏导矫正、观护帮教、救助帮扶等四个基地,协同开展帮教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对135名涉案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扶服务,为224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

  提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定制指导。一是建立分类跟踪机制。长乐区检察院设置督促监护令标准规程,为每个接受指导的家庭建立电子档案,详细记录家庭教育进程,对监护人教育方式等进行精准调查测评,并出具个性化家庭指导调查评估诊断结果和监护能力测量分析。二是构建协同帮扶机制。长乐区检察院力争做到为督促监护的每个家庭配备复合式帮教团队,开展专业化、精准化帮教,督促监护人对平台上相关课程进行打卡学习,目前已对48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三是深化考察回访机制。长乐区检察院定期重点对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状况有无改善、亲子关系是否得以修复等情况进行考察回访,综合评估帮教效果,及时对未成年人检察数据开展分析和应用,总结提升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规范化制度。

  打造未成年人在校闭环保护链条。一是加强检校互动互通。针对平台发现的辖区内未成年人辍学线索,长乐区检察院建议区教育局建立留守、困境学生信息档案,指导法治副校长协助班主任制定预防方案,指派社工开展日常跟踪引导,督促落实劝返复学、情况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目前,已主动摸排19名不良行为学生,督促25所学校优化教育惩戒措施并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二是关注涉罪人员帮扶。长乐区检察院依托平台打通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壁垒,实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实时互通,及时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生活、就学及监护状况,对仍在上学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罪错未成年人,协同经办民警、学校等进行重点教育,帮助其早日重返校园。三是构建强制报告制度。平台内设强制报告模块,重点针对性侵等不法情形进行线索收集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长乐区检察院已受理主动履行报告义务17起,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起。

  畅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渠道。一是智能抓取监督线索。平台搭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智能研判预警系统,重点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等数据实行预警,已预警处置辖区未成年人离家被性侵、校园欺凌、酒吧违法接待等13条线索。二是一体推进案件办理。长乐区检察院强化各部门间配合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内部协调联动机制,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模式。三是常态开展专项监督。平台立足本地发案特点和规律,针对监护权、亲子关系、文化娱乐场所等13个方面设置监管要点,便于检察机关常态化实施系列监督活动。在开展“问题玩具”专项监督中,长乐区检察院利用平台线索智能抓取功能,实现对校园周边“问题玩具”的督促整治。

  (作者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212/t20221208_595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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